第三节 林火预防
第三节 林火预防
一、宣传教育
1965~1987年,在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前,区(局)及所属各林场组织召开森林防火誓师会528场次;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森林防火446次;各公安派出所和居民委下街道宣传防火、签防火公约1347人次;各企事业单位以悬挂横幅、插布彩旗、张贴大字块标语等形式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各广播站、电视台结合防火工作播放防火专题稿件和电视节目。
1988年,在防火期内,每天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每天定时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省、地春防布告,五个一律(防火期内野外吸烟者,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吸烟引起山火,无论成灾与否,一律法办。未经批准野外弄火者,一律依法严惩),防火期内入山及野外作业管理规定等内容。每年5月6日,全区(局)举办大规模的“5·6”大火反思活动。
1989年开始,每年对职工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考核,对10岁以上社会公民进行“五个一律、五个懂得(懂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懂得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必须的生产用火要经过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懂得进入林区要办理入山证明,没有入山证明不得入山;懂得在戒严期间,一律禁止野外用火;懂得在防火期内违犯防火规定要受到党纪、政绩和法纪处分,肇事者要依法处理)、十个明白(林区群众人人明白森林防火法令;明白森林防火任务;明白防火制度;明白防火期间不准野外弄火、吸烟;明白怎样订立防火公约;明白入山要办入山证明;明白大风天挂红旗、停止一切用火;明白有火及时报告;明白有火怎样扑救;明白彻底清理火场规定)”森林防火知识考试,每年发出、收取考卷2500多份,全部达到及格以上。
1992年,区(局)防火宣传板、标语牌、宣传标语不断更新。同年有宣传板73块、永久性标语牌104块、宣传标语1282幅。
1995年,举办防火知识竞赛1场次,防火演讲比赛1次。在加强全区森林防火知识普及的同时,对外来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2000~2004年,松岭区、镇两级广播站、电视台每天播放30分钟的防火宣传节目,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上级领导讲话、布告、防火命令及防火口号,累计张贴防火标语2500幅,散发防火宣传单3万份,挂过街横幅140幅,出宣传板报103块,制作防火彩旗460面。建大型彩色宣传板5块、彩桥1座。区、镇两级举办防火知识竞赛7场次,座谈会6次。
2005年,“松岭区森林防火网站”建立。区(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率100%。
二、护林防火制度
1965~1970年,松岭区(林业公司)制定的护林防火制度有《值班值宿制度》《生产生活用火管理制度》《防火期入山管理制度》《四防安全联防制度》。
1971年开始,对生产和生活用火做出统一规定,建立严格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任何单位不经批准一律不准用火;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一切生活用火。
1977年,区(局)要求所属各单位做到防火制度、防火公约、防火组织、扑火人员“四上墙”,扑火人员要达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980年,区(局)规定,防火期入山不带火,室外不吸烟。严禁野外烧荒、生火沤粪、上坟烧纸。实行领导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家属包子女责任制度,山火、家火一起防。
1985年,区(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发布《松岭区防火戒严令》。
1987年,“5·6”森林火灾后,为吸取教训,区(局)将每年5月6日定为反思日,举办反思活动。
1988年,区(局)制定《分片包干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四长(区(局)长、镇(场)长、工段长、班组长)负责制》,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具体规定宣传教育、巡护检查、预防措施、林火扑救、奖惩条例等目标,年终兑现责任奖惩。
1989~2003年,大兴安岭地区防火指挥中心制定《五个一律》和《防火期内野外作业“十有”规定》,松岭区防火指挥部对火源管理的一些细节,进行具体地健全和完善。
2004年1月,松岭区防火指挥部制定并完善《防火办岗位责任》《专业扑火队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
2005年7月,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松岭区关于在防火期内入山采集山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全区(局)防火工作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
三、点烧防火隔离带
1979年,区(局)开始分春秋两季点烧防火隔离带,使铁路、公路两侧和草塘沟、河流形成阻隔网络。点烧防火隔离带执行领导不在场不烧、人员不足不烧、四级风以上不烧、不打好隔离带不烧、不经上级批准不烧、不通知友邻单位不烧的原则。
1980~1989年,区(局)出动车辆365台次,出动人员5.2万人次,点烧防火隔离带24次(其中跑火2次)。
1990年,各镇(场)采取火烧、机耕、人工割打等方式,分春、秋两次在铁路、公路两侧以及各镇(场)、贮木场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在铁路两侧30米,公路两侧15~20米,采取人工点烧方式开设防火隔离带,以防各种火源引起山火;镇、场、贮木场周边100~200米,采取机耕方式开设防火隔离带,以防山火进入镇(场)。
1991~1994年,区(局)点烧防火隔离带8次,出动车辆70台次,出动人员8000人次,点烧防火隔离带2000千米,5个镇(场)机耕生土隔离带累计达到150千米。
1995~1998年,区(局)点烧防火隔离带8次,出动车辆100台次,出动人员1万人次,点烧防火隔离带2200千米,5个镇(场)机耕生土隔离带累计达到150千米。
1999~2002年,区(局)点烧防火隔离带8次,出动车辆100台次,出动人员1.6万人次,点烧防火隔离带2000千米,5个镇(场)机耕生土隔离带累计达到150千米。
2003~2005年,区(局)点烧防火隔离带6次,出动车辆100台次,出动人员2万人次,点烧防火隔离带2200千米,5个镇(场)机耕生土隔离带累计达到150千米。
1991~2005年,区(局)点烧防火隔离带30次,出动车辆370台次,出动人员5.4万人次,点烧防火隔离带8400千米,5个镇(场)机耕生土隔离带累计达到600千米。
四、巡护清理
1978年之前,每年进入防火期,区(局)都会布置护林队、森警中队或公安局安排人员进行“三清”(清山、清沟、清河)工作,平均每年清理私自入山采集山产品和捕鱼、狩猎人员120人左右。1978年9月,护林防火中队成立后,每年在防火期内,进行“三清”3~4次,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内,护林防火中队联合公安干警、武装民兵严密部署、密切配合,采取大规模行动,彻底清除私自入山人员,1978年9月~1990年底,清除私自入山人员3154人次。
1991年,区(局)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安部门、森保大队和各战区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三清”小组,对各生产作业点进行全面检查,手续健全者划定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手续不健全者停止作业、限期补办。
1992~1994年,区(局)清除私自入山人员236人次。
1995~1999年,区(局)清除私自入山人员347人次。
2000~2003年,区(局)清除私自入山人员421人次。
2004~2005年,区(局)清除私自入山人员182人次。
五、林火气象观测站
1989年,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加塔公路47.3千米东侧区防指直属扑火队院里,建立林火气象观测站,设观测员2人,观测塔1座,气温计1台。
1993年开始,区(局)规定,凡在野外作业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到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理野外作业许可证,并交付抵押金,严禁无证入山。
1994年,经美国援助林火气象观测站重新装备全自动观测仪,新设备由微机控制,站址挪至区防指的航空护林站院内。
1995年,林火气象观测站搬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大楼,由1名专职工作人员担任气象观测任务,实现微机化管理。
2005年,林火气象观测站随着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搬迁至河东。
六、险区布防
1987~1989年,区(局)实行火灾险区加强布防战略原则。防火戒严期内在火灾危险地段发布封山戒严令,不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入山。设立大黑山防火前线指挥部,建4处空运机降落点,1991年大黑山防火前线指挥部划入加格达奇林业局管理。
1992年,区(局)将森林防火责任区划分为5个战区,一级火险区4处。
1993~2004年,区(局)将防火责任区划分出3处一级重点火险区域,新天林场库楚河干线、壮志林场多布库尔河上游、壮志林场库楚沟区域,投入专业扑火队80人,运兵车3台,民兵骨干快速扑火队80人,运兵车3台,群众机动扑火队350人,运兵车16台;大扬气河上游、大小古里河上游、古源大八代河、古源林场8支线(古中公路38千米)区域投入专业扑火队60人,运兵车2台,民兵骨干扑火队100人,运兵车4台,群众机动扑火队350人,运兵车12台;绿水林场二根河、小二根河(平岚沟)、小扬气镇至古里林场路区域,投入专业扑火队50人,运兵车2台,民兵骨干扑火队80人、运兵车3台,群众机动扑火队250人、运兵车12台。
2005年,南瓮河林业局北部施业区划入后,区(局)将防火责任区划分为6个战区,4处一级重点火险区域。南瓮河林业局北部施业区区域投入专业扑火队150人,运兵车6台。
各重点火险区域(段)的兵力布防,以各战区专业扑火队为主,民兵骨干扑火队、群众机动扑火队为辅,实施就近用兵原则,哪个重点区域有火情,由哪个所辖防火战区及相邻防火战区出兵扑救。春、秋两季防火期,各岗卡严格检查过往行人及车辆,巡护队加大巡护密度,瞭望塔延长瞭望时间,“三清”组到位,进入戒严期各路口挂牌,一律封山戒严,做到出现火情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
七、联防协作
松岭区(局)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与大杨树农垦总局、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局)、呼中区(局)、地区森警大队、呼玛县及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自治旗等8个单位建立联防协作关系,发生火情,各协作区相互支援共同扑救。
1966年5月30日,古中公路发生森林火灾,新林区(局)出动500人协助扑救,奋战15天将火扑灭。
1975年春,大子扬山发生森林火灾,新林区(局)出动500人协助扑救,由林业局局长带队,奋战29天将火扑灭。
1988年,联防协作工作走上常规,各单位每年春防期间轮流主持召开一次联防工作会议,商洽和解决联防、扑火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1990和1998年,联防协作工作会议在松岭区(局)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2003年春,南瓮河施业区、新林区(局)、加格达奇林业局白桦乡相继发生森林火灾,松岭区(局)出动上千人协助扑救,奋战40余天将火扑灭。
2005年秋,呼玛县发生森林火灾,松岭区(局)派专业扑火队400人协助扑救,奋战9天将火扑灭。
八、后勤储备
1998年前,区(局)森林防火后勤贮备由防火办开列计划,由商业、物资、能源、卫生、交通5部门分别负责采购,按火险情况贮备。
1999~2005年,区(局)每年拨付扑火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后勤储备,以应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