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木采伐
第二章 林木采伐
松岭林业局林木采伐,最早可以上溯到20世纪30年代“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为遏制东北抗日联军活动,1937年5月,在松岭林业局境内的海拉驿(今劲松镇)成立“组合总站”,开始对原始森林进行破坏性采伐,并将大量木材通过水上流送到嫩江县的朝鲜株式会社。6月,日本侵略者又在海拉驿建立由30多人组成的伪警察署,同时还在大扬气和南瓮河各驻扎一支伪山林警察队,均隶属于伪巴彦旗警察公署警务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于1953年对大兴安岭林区进行森林调查,并制订总体开发设计方案。195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在伊勒呼里山岭南坡,曾做过尝试性开发,成立巴彦森林经营局(局址设在额尔和,后迁址大杨树,又迁址加格达奇,改名加格达奇林业局)和多布库尔森林经营局(局址设在古里,后迁址小扬气,改名多布库尔林业局)。1962年4月,两局合并后改称加格达奇森林经营局。1964年,加格达奇森林经营局被大兴安岭林区开发会战指挥部接收。8月,松岭区(林业公司)成立。先后建立环宇、壮志、古源、绿水、望峰林场。松岭林业公司设计年木材产量51万立方米。1967年,林业公司正式投入商品木材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