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规划管理
第二节 规划管理
一、规划
1965年,根据林业部东北林业勘察设计院总体规划,完成松岭区(林业公司)及乡、林场址的规划工作。
1978年,成立区(局)综合设计大队,负责区基本建设的规划工作。
1981年,综合设计大队撤销,成立区勘察设计室。
1983年,设计室承担古里机械化造林林场开发方案的制定和总体规划设计。
1986年,设计室完成红光煤矿0.8平方千米规划和小扬气镇6.2平方千米的测绘工作。完成全区(局)防洪设施规划和区址水泥路、排水设施、自来水设施及街道的规划工作。
1992年,由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区址《小扬气镇总体规划》设计工作。
1994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松岭区区址《小扬气镇总体规划》。
2000年,由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小扬气镇总体规划(2001~2012)》修编工作。
2001年3月,完成《松岭区小扬气镇总体规划图(2001~2012)》,其中有小扬气镇位置示意图、现状图、总体规划图、绿化系统图、道路系统图、给排水规划图、供热规划图、电力电信规划图。
2002年,完成《小扬气镇总体规划(2001~2012)》修编工作。
二、管理
(一)工程管理
1964~1970年,工程建筑任务全部是自营建设,由基建科负责对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事项的管理。
1971年以后,部分工程由生产单位代建或外施工队营建。自营建设、外营建设和代建均归基建科管理。
1984年,修建的壮志林场运材公路2支线10千米,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优质工程。
1986年,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工程管理由基建科和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事故处理等事项的签署和执行均由这两家单位负责。各施工单位按职工总数3%的比例配备质量检查员。同年,古里林场北支线建的30千米运材公路,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优质工程。
1987年,制定《松岭区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建成区委大楼3096平方米,被省建委评为信誉工程。
1988年,区援建队在漠河建筑的3400平方米银行职工住宅楼,被省建委评为优质工程。
1991年后,全区(局)工程管理均由区建委和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管理。工程主要管理项目有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及质量事故处理。
1994年,古源贮木场改造工程被省建委评为优质工程。
1999年,壮志小学教学楼工程被区委评为优质工程。
2001年,松岭区时代广场工程被省建委评为优质工程。
截至2005年,松岭区(局)一直沿袭由区建委和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实施工程管理的体制。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的工程面积679893平方米,合格率100%,优良品率35%。
(二)财务管理
松岭区(局)自营建设一直沿袭基建工程预算由基建科编制,基建工程建设拨款、决算均由林业局财务科管理的管理体制。外营企业的原料费、工时费、利润和税费缴纳由外营企业自主管理。
(三)材料管理
1964~1989年,区(局)基本建设和建筑安装工程所需材料,均由物资科按基建科编制的材料计划组织进货,由基建科统一管理,供应给自营和代建工程单位。
1991~2005年,林业局企业自营工程项目减少,外营和代建企业增加,基本建设材料大部分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少部分由林业局物资科供应。建材物品保管与使用,全权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