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建筑队伍
第三节 其他建筑队伍
一、建筑工程公司
1982年,松岭区(局)建筑工程队成立,其前身是小扬气镇建筑维修队,有职工91人,为松岭区(局)唯一的集体所有制四级建筑安装企业。
1984年,建筑工程队更名改称松岭建筑工程公司,职工队伍扩大到210人。
1986年,松岭建筑工程公司与区(局)劳动服务公司工程队合并,职工315人。
1988年,建筑工程公司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由林业局为公司公开招聘承包人。同年,公司派基建队伍参加援建漠河县,承建漠河县工商银行和职工住宅楼。
1990年,建筑工程公司职工103人,设有生产股、财务股、材料股、劳资股、后勤股和政工股。公司下设土建队6个、水暖锅炉安装队1个、电工组1个和建工商店1个。有机械设备34混合台,固定资产105万元。
截至2005年,建筑工程公司以建房为主,同时兼营水暖锅炉和电器安装。建筑工程公司建房舍39405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有壮志中学教学楼、大扬气板厂、林业局大修厂部分工程、翠峰林场职工住宅、达金林场新建工程、小扬气镇内职工住宅、松岭区委办公大楼、区人民医院住院处楼、区(局)招待所楼、区教师进修学校楼、区(局)劳动服务公司办公楼、区粮食局办公楼、区供电所办公楼。松岭区委办公大楼获省级信誉工程奖。
二、振兴基建队
1984年,新天林场成立振兴基建队,有职工120人,机械设备7混合台。主要承担新天林场公用及民用建筑任务。
截至2005年,振兴基建队完成建筑工程12657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6900平方米、办公室1700平方米、林场调度楼450平方米、林场加油站900平方米、林场招待所185平方米、林场卫生所400平方米,援建古源林场职工住宅500平方米。
三、振华基建队
1965年,壮志林场成立振华基建队,主要承担壮志林场公用及民用建筑任务。
1981年,振华基建队由国营单位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时,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振华基建队有职工109人,机械设备19混合台。
截至2005年,共完成建筑安装工程52951平方米。
四、新城建筑工程队
1971年,环宇公社成立基建队,基建队有职工37人,主要承担环宇公社公用及民用建筑任务。
1974年,基建队改称维修队,职工48人。
1977年,维修队与林场后勤队合并,改称行政队,职工65人。
1979年,行政队改称综合队,工作重点转向以木材综合利用为主,兼营房屋建筑与维修。
1984年,以综合队为基础成立新城建筑工程队,属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大扬气新城建筑工程队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财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新城建筑工程队有职工120人,机械设备10混合台。
截至2005年,完成建筑安装工程12300平方米。
五、永久工程队
1965年,古源林场成立永久工程队,工程队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古源林场公用及民用建筑任务。
1983年,永久工程队由国有企业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永久建筑工程队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财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永久建筑工程队有职工65人,机械设备9混合台。
至2005年,共完成建筑安装工程1.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