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税收

第三节 税收


  一、税务登记

  1977年,松岭区有全民所有制企业24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8家,个体工商户124户。
  1982年9月1日,松岭区为458家(户)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458本。
  1989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全区国营、集体企业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纳税管理,摸清全区企业户的底数,清查漏管户,堵塞征管漏洞。
  1993年11月1~30日,全区再次换发《税务登记证》。
  1994年9月,松岭区国家税务局按照征收管辖范围对全区纳税户重新进行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46家,集体所有制企业49家,个体工商户106户,其他68户。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包括松岭区下辖的5镇1乡,税收辖区内共有国有企业78家,集体企业70家,私营企业1家。
  1997年,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纳税户划归地税局管理,其他个体业户由国税局、地税局共同交叉管理,税额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按60%、40%的比例征收。全区有289户个体工商业户。
  2000年,与工商管理部门配合,对无证经营的临时经营业户跟踪管理,逐户进行调查。补办税务登记证、清理漏征、漏管户。全区有全民所有制企业39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9家,私营企业6家,个体工商户149户,其他118户。
  2002年,凡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并于2002年9月30日以后开业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05年底,松岭区地方税务局各类纳税户有826家(户),其中,国有企业30家,集体企业9家,私营企业21家,有限责任公司11家,外资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754户(其中,正常纳税户339户,未达起征点329户,下岗再就业免税户86户)。年度税源约470万元左右。

1977~1993年松岭区税务分局工商企业纳税登记户数情况表 表12-2

单位:家、户

年度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个体工商业户

其他

1977

24

28

124

1978

24

28

168

1979

24

28

184

1980

29

29

189

1981

29

29

182

182

1982

35

31

196

182

1983

37

35

202

182

1984

37

35

248

182

1985

39

35

259

182

1986

41

52

285

182

1987

41

52

314

182

1988

46

52

328

182

1989

48

52

358

182

1990

48

52

391

164

1991

48

52

412

172

1992

52

52

427

186

1993

58

52

435

121


1994~2005年松岭区国税局工商企业纳税登记户数情况表 表12-3

单位:家、户

年度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业户

其他

1994

46

49

106

68

1995

48

46

99

76

1996

43

45

103

84

1997

40

43

3

110

98

1998

41

42

5

115

105

1999

47

50

3

129

122

2000

39

19

6

149

118

2001

35

13

12

165

110

2002

28

9

16

154

90

2003

28

6

24

181

98

2004

28

5

30

112

2005

30

9

21



  二、税收征管

  1970年以前,税收征管主要采取专管员下户,各税种统管、开票收款入库的方式。
  1973年,征管工作分会计统计组、税政组。税政组对外管纳税户,对各税种进行检查征收。
  1974年1月1日起,对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实行统一发货票管理。
  1976年起,工商企业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1978年,征管工作由原来的2个组,改为4个职能股,即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利润监交股、计会股。按经济性质征收管理。
  1980年10月,实行“划片管理,以人定户,税利统管”的管理形式。在征管方法上,采取分类管理。
  1983年10月8日,松岭区组织15名税务干部,分成3个清查小组,开展偷漏税清理检查工作。检查86家纳税企业,其中错漏户12家,查补税款5.6万元。结合税收政策检查,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全区组织2个检查组,对林业局及基层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出截留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计划外基本建设和有意加大亏损等违纪金额15万元,按政策规定已全部征缴入库。
  1984年,恢复按经济性质进行征收管理。
  1986年8月,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税务机关负责对一切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11月,派出税务驻厂员,加强对驻厂税收工作的管理。
  1988年,松岭税务局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被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定为税收征管模式改革试点单位。
  1989年4月,改革“一人进厂,各税统管,管查合一”的征管形式,建立“征、管、查分离,综合监控制约”新的征管机制。实行税款征收、纳税管理、纳税检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把过去一个征收管理的办法,变为征、管、查分开由3人负责或征、管与检查分开由2人管理。同年,开展地方税收政策大检查工作。检查国营、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125家(户),检查出错漏税款1.9万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0.43万元,房产税0.54万元,车船使用税0.38万元,印花税0.1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4万元。
  1990年4月,实行“征、管、查三分离与综合监控制约”相结合的征管模式;对集贸市场和零散税源,实行“二人一组,款票分行征管查统管”的征管模式。
  199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发票。
  1994年9月,松岭区国税局实行“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的税收征收管理模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开展年审工作,运用计算机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实时监督。同年,征管工作纳入计算机管理。
  1995年,构建征收、管理、稽查“三位一体”的格局,实现由“管户”向“管事”的根本转变。
  1996年9月,松岭区地方税务局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全面推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1997年1月,税收征管使用中国税务京粤金税网络工程计算机税收管理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实行,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模式。松岭区地方税务局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模式。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稽查体系,做到选案的不查案、查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执行,各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6月,建立具有现代化征收水平的办税服务大厅,在征税大厅设立税务登记、申报受理、税款征收、税务咨询、票证发售等多功能窗口,税款征收实现“以优化服务和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
  2000年,松岭区地方税务局推行公示制和承诺制。
  2001年4月,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7月1日起,松岭区国税局将辖区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管理。自金税工程开通后,松岭区国税局累计认证专用发票466份,无异常票发生,认证采集率达到100%;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累计采集存根联数据665份,其中正常票518份,一般纳税人申报率达到100%;工程协查系统累计受理外来协查函4封,查补税款944.45元,发出协查函1封。
  2002年1月1日,松岭区国税局开始试运行办公自动化的ODPS软件,即公文处理。7月1日正式运行。
  2003年11月,松岭区地方税务局制定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2004年1月1日,税收征管系统更新为中科院研发的税收管理系统,并于4月1日由DOS版升级为WIN98版。松岭区地方税务局推行税收管理员责任制度,对税收征管实行划片管理,明确责任、任务。同年,实行新模式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在“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基础上加注“强化管理”的新内容。
  2005年,松岭区国家税务局发票种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工商业统一发票(矿产品专用、商零专用)、粮食销售统一发票、收购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维修业统一发票6类。

  三、税收收入

  1967年,税收收入98.9万元,工商统一税96万元,工商所得税0.8万元,屠宰税1.8万元,车船使用牌照税0.3万元。
  1970年,税收收入159.1万元,工商统一税1530.1万元,屠宰税500元,车船使用牌照税5.9万元。
  1974年,税收收入249.9万元,工商税248.4万元,工商所得税1.3万元,屠宰税0.1万元,车船使用税0.2万元。
  1980年,税收收入324.5万元,工商税301.3万元,工商所得税18.2万元,打击投机倒把补税罚款50元。
  1982年,税收收入463.9万元,工商税456.9万元,工商所得税6.3万元,其他工商税0.3万元,滞纳金罚款0.4万元。
  1990年税收收入1064.8万元,产品税586.7万元,增值税98.9万元,营业税185.3万元,工商所得税8.5万元,城建税55.4万元,其他工商税111.6万元,奖金税0.2万元,建筑税12.9万元,滞纳金补税罚款5.3万元。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1.8万元,调节基金85.7万元。
  1994年,松岭区国家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494万元,增值税462万元,营业税25万元,城建税5万元,滞纳金2万元。松岭区地方税务局完成税收任务296万元。
  1997年,松岭区国家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465万元,增值税455万元,消费税9万元,营业税1万元。松岭区地方税务局计划税收任务371万元,完成372.8万元。
  2000年9月1日,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划归地税局管理。采取由劳动保险部门计算开票,地税部门征缴入库的方式。同年,征收养老保险费496.1万元,失业保险费10.5万元。全年计划税收任务280万元,完成290.7万元。松岭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594万元,增值税490万元,消费税7万元,营业税330元,企业所得税3万元,个人所得税61万元。
  2003年,松岭区国家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528万元,增值税433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93万元。松岭区地方税务局计划税收任务382.6万元,完成400.7万元;征收养老保险费720.8万元,失业保险费72.8万元。
  2004年,松岭区国家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537万元,增值税442万元,企业所得税2万元,个人所得税110万元。松岭区地方税务局计划税收任务426.7万元,完成457.6万元;征收养老保险费615万元,失业保险费104万元。
  2005年,松岭区国家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681万元。松岭区地方税务局计划税收任务490万元,完成384.1万元;征收养老保险费718.7万元,失业保险费99.5万元。

1967~1993年松岭区税收收入统计表 表12-4

单位:千元

年度

合计

年度

合计

1967

98.9

1981

433.9

1968

100.1

1982

463.9

1969

95.7

1983

539.2

1970

159

1984

477.6

1971

207.4

1985

791

1972

251.3

1986

807.4

1973

223.7

1987

1208.3

1974

249.9

1988

1116.3

1975

258

1989

1533.9

1976

229.3

1990

1064.8

1977

251.3

1991

962

1978

291.8

1992

962

1979

317.6

1993

1539.4

1980

324.5


1994~2005年松岭区国税收入统计表 表12-5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年度

合计

1994

4940

2000

5940

1995

4190

2001

5610

1996

4770

2002

4680

1997

4650

2003

5280

1998

6620

2004

5370

1999

5210

2005

6810


1994~2005年松岭区地方税收完成情况表 表12-6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年度

合计

1994

4940

2000

5940

1995

4190

2001

5610

1996

4770

2002

4680

1997

4650

2003

5280

1998

6620

2004

5370

1999

5210

2005

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