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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一、妇联组织

  1965年8月,松岭林业公司成立妇联组织,配备2名女干部专职负责妇联的日常工作。
  1967年8月,“三结合”的松岭区革命委员会筹委会建立,妇联组织解体。12月9日,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的群众工作委员会负责妇联工作。
  1973年9月4日,召开松岭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77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
  1979年6月26日,召开松岭区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180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二届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7人。
  1984年4月24日,召开松岭区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73人,特邀代表4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三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5人,常务委员5人。5月,成立松岭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顾问处,下设6个顾问组,6个四级信访网,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1人。
  1988年10月11日,召开松岭区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27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四届妇女联合会委员19人,常务委员5人。
  1989年,区(局)建女职工卫生室11个,托幼园(所)6个;为妇女儿童解决较突出的实际问题13件。
  1990年,区妇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儿童少年工作部、生产福利部和办公室。区内6个乡镇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妇联工作。全区有妇代会组织43个,专兼职妇联女干部55人。
  1991年,区妇联编制4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6个镇(场)妇联配备专职妇联干部6人。建女职工委员会2个;机关及事业单位建妇委会3个,委员12人;镇(场)企业妇委会64个,委员190人。
  1992年,区妇联编制5人。6个镇(场)妇联配备专职妇联干部7人;妇代会组织42个,代表人数132人。机关及事业单位建妇委会3个,委员12人;镇(场)企业妇委会64个,委员188人。
  1993年,对42个妇代会和67个妇委会进行整顿。
  1995年,松岭区妇联配备专职妇联干部3人。下辖5个镇妇联配备专职妇联干部4人。建妇代会40个,代表124人。
  1998年,有妇代会43个,妇委会56个,人才信息站5个。建立健全妇女干部档案。
  2000年,松岭区妇联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妇联2000~2003年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对全区56个妇委会,43个妇代会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妇委会主任、妇代会主任档案。在个体劳动者协会建立基层妇代会。
  2002年,区妇联配备2名专职干部,设妇联主席1人,副主席1人,内设的生产福利部更名为发展部,加设妇儿办公室。6个社区下设妇代会,镇(场)配备兼职妇联干部5人。全区有妇代会32个,妇委会42个。
  2004年9月7日,召开松岭区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01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五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4人。设常务委员7人。主席1人,副主席1人。
  2005年,全区有妇代会组织32个,妇委会组织42个。

  二、主要活动

  1973年9月,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区妇联组织逐步恢复正常工作,各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开始走向正轨。区妇联组织全区广大妇女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路线斗争教育,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活动,组织女职工围绕林业生产开展“职工家属后勤服务赛”“同岗位(工种)夺旗赛”活动。
  1979年,区妇联组织全区妇女学习全国妇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开展“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和建功立业竞赛。全区涌现出区级“三八”红旗手39人,“三八”红旗集体9个;地区级“三八”红旗手16人,望峰林场幼儿园保育员李凤琴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1年,遵照党中央“全国妇联应把抚育、培养、教育3亿以上的儿童作为自己的工作”精神,成立区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区妇联负责日常工作,重点抓儿童入园(所)率和保育员、保健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幼儿教师、保育员分期到外地参观学习,与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发展全区托幼事业的具体事项。
  1983年,区妇联发动女职工、家属参加林业生产竞赛和女工工作竞赛。全区涌现区级“三八”红旗手100人,“三八”红旗集体15个;地级“三八”红旗手17人,“三八”红旗集体3个;优秀妇女干部2人。
  1985年,利用区内的资源优势,组织全区妇女走出家门,投入营林及多种经营等商品生产。全区参加种植、养殖业及其他商品生产的妇女有4323人,占有劳动能力家庭妇女总数的70.9%,创产值32万元。
  1986年,区妇联把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妇女工作战线的重点,在全区妇女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受到中共松岭区委、区政府和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的表彰、奖励。全区参加种植、养殖业及其他商品生产的妇女有5021人,占有劳动能力家庭妇女总数的82%,创产值56万元。
  1987年6月,在省、地妇联组织的妇女干部普法知识竞赛中,区妇联参赛一举夺魁。全区参加种植、养殖业及其他商品生产的妇女有5101人,占有劳动能力家庭妇女总数的82.3%,创产值84万元。
  1988年,向全区妇女发出“增强竞争意识,在改革和建设中发挥自己的重要作用”号召。全区参加种植、养殖业及其他商品生产的妇女有5138人,占有劳动能力家庭妇女总数的82.9%,创产值102万元。
  1989年,组织妇女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活动,85%的家庭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种植、养殖等商品生产活动中。全区参加种植、养殖业及其他商品生产的妇女有5217人,占有劳动能力家庭妇女总数的85.5%,创产值127万元。同年,区妇联获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系统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984~1989年,区妇联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58件,结案率为95%;接待妇女法律咨询721人次。
  1990年,全区参加种植、养殖业及其他商品生产的妇女有5328人,占有劳动能力家庭妇女总数的93%。区妇联分别被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和黑龙江省妇联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连续6年保持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系统工作竞赛“先进妇联”荣誉称号。年末,全区累计涌现出省、地级“三八”红旗手71个,“三八”红旗集体15个;儿少先进个人22人,儿少先进集体8个;优秀妇女干部(工作者)6人。
  1991年,举办种植业培训班11期,培训妇女194人;养殖业培训班8期,培训妇女276人;税法学习班2期,培训妇女122人;各种理论学习班31期,参加学习1320人次。动员个体户购买税法宣传手册200册,发放税法知识答卷200份,印发宣传材料400份,张贴标语160余条。组织妇女参加“我为改革添光彩,我为家乡做贡献”活动和“学、练、赛”岗位练兵活动,号召一人学一技,一户搞一个项目,养十头牛(羊),喂百只禽,售千斤肉,卖万斤粮(菜)。同年,编写“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广播讲座9讲在全区播放;接待来信来访83件次,咨询服务42起,代理书写法律咨询17起。
  1992年,接待来访32件(次),法律咨询服务143起,区妇联被地区评为“参访参治”先进集体。为满足“菜篮子”工程需要,全区妇女掀起“学先进、比奉献,巾帼建功献松岭”活动。举办各种理论培训班40期,参加培训妇女732人;“三八”服务队做好事372件。在开展“科普之冬”活动中,获地区“科普之冬”先进单位称号。
  1993年,举办“独生子家庭游艺会”“家庭知识竞赛”等家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班7期,184人参加学习;普及“三优”工程,编写广播讲座25讲,妇女骨干714人参加21期的学习班;组织各类座谈会62次,1308人参加座谈。开展“科普之冬”活动,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学习班29期,参加297人次,受训妇女掌握1~2项实用技术。被评为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
  1994年,各级妇联举办种植、养殖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7期,参加培训1000多人。
  1996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基层办6期《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班,受教育800余人。
  1997年,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法律培训班3期,有46名妇女参加。号召全区妇女寻找致富门路20项,办培训班10期,580名妇女参加培训并掌握1项技术,86人掌握2项实用技术,个体经营户由500户增到1002户。132人参加女工岗位竞赛,120人达标。
  1998年,松岭区发生特大水灾,区妇联组织全区妇女投入到抗洪抢险,向灾民捐款捐物。成立街道治安巡逻队49个、帮教小组43个,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4起。
  1999年,被地区妇联评为优秀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2000年,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班5期;开展“净、美、倡”活动;有4303名妇女参“双学双比”竞赛,涌现出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妇女种植、养殖大户22户;有3029人参加“巾帼建功”活动,李桂兰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十杰”。开展的“走出家门,向大山要效益,采集山产品”活动,全区妇女采集山产品1项收入达90.6万元。
  2001年,开展“绿在兴安、美在家园”活动,创建20公顷“三八”林基地,妇女义务植树2万余株,种花草2000多平方米,被省授予“三八”绿色优质工程。开展妇女“能、巧、美”竞赛;举办“新世纪、新女性、新形象”演讲赛;举办全民健身活动,700余名妇女组成27个代表队参加环城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活动,结成扶贫帮困对子125户,实现脱贫20户。
  2002年3月,组织“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4月,举办森林防火知识书画展、板报展,400余幅作品参展,选出2幅作品参加地区展。9月,举办家政服务培训班。组织时装表演队参加地区比赛,获优秀表演奖和最佳奖。树立“双学双比”致富能手、“三八”红旗手标兵以及地级“巾帼建功”标兵周晓丽等一批优秀妇女典型。
  2003年,在“万千百”绿色行动中,组织妇女开展绿色小区、绿色楼道、绿色家庭为内容的“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开展庭院文化、家庭艺术的“美德在家庭”活动以及“畜牧兴家”“一二三工程”活动,涌现出妇女特色经济示范基地4个,养殖业女状元2人,地级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孙晓梅、十大养殖业女状元李淑云、十大女杰张学云等典型人物。
  2004年,成立“家政服务队”“看护站”等,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妇”字号家政服务,被评为黑龙江省“双学双比”先进集体,被地区评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2005年,以妇女为主的自营经济户1136户,1885人走上发展特色经济之路,成立特色养殖协会。有“巾帼文明示范岗”20个,“巾帼创业带头人”14人,“双学双比”科技致富能手40人。

1979~2005年部分年度松岭区妇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情况表 表13-9

年度

“三八”红旗手

“三八”红旗集体

儿少先进(地区)

优秀妇女干部(地级)

“五好”家庭(区级)

个人

集体

1979

39

9

1982

100

15

1983

100

17

15

3

10

4

2

1984

115

15

100

1985

100

12

15

3

10

4

1986

104

10

1987

100

19

11

4

1

2(省级)

1

1988

96

11

1

1989

89

23

11

4

2

1990

70

10

1991

65

20

10

4

2

1992

62

18

9

3

2

1993

60

18

10

4

3

1994

58

8

4

1995

50

15

9

3

4

1996

52

16

10

4

6

1997

35

10

6

1998

38

12

8

4

5

1999

36

10

8

4

6

2000

32

8

8

3

6

2001

30

10

9

4

6

2002

35

10

8

4

6

2003

34

8

6

3

6

2004

32

10

6

4

6

2005

35

8

6

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