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松岭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四篇 政权 政协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松岭区人民代表大会
1981年12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大兴安岭地区选举领导小组《关于两县四区的选举工作方案》,松岭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2005年12月,共召开7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代表选举
松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在区内设若干个选区,由区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再广大选民提名推荐,经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一届 选举于1981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举行。在全区总人口中,具有选民资格的有15806人,从中确定候选人239人。选民参选率97.4%,选出区代表145人,其中,中共党员代表73人,占代表总数50.3%;妇女代表41人,占代表总数28.3%;少数民族代表21人,占代表总数14.5%;知识分子代表13人,占代表总数9%。生产一线工农代表58人,占代表总数40%;干部代表87人,占代表总数60%。
第二届 选举于1984年4月16日至7月31日举行。选民登记人数17614人,确定候选人171人。选民参选率97.6%,选出区代表85人,其中,中共党员代表45人,占代表总数52.9%;妇女代表19人,占代表总数22.4%;少数民族代表10人,占代表总数11.8%;知识分子代表26人,占代表总数30.6%。工农代表29人,占代表总数34.1%;干部代表56人,占代表总数65.9%。
第三届 选举于1987年5月19日至8月7日举行。选民登记人数19213人,确定候选人177人。选民参选率为97%,选出区代表107人,其中,中共党员代表70人,占代表总数65.4%;妇女代表23人,占代表总数21.5%;少数民族代表9人,占代表总数8.4%;知识分子代表29人,占代表总数27%;工农代表37人,占代表总数34.6%。
第四届 选举于1990年7月23日至9月24日举行。选民登记人数22291人,确定候选人202人。选民参选率96.5%,选出区代表118人,其中,中共党员代表69人,占代表总数58.5%;妇女代表25人,占代表总数21.2%;少数民族代表9人,占代表总数7.6%;知识分子代表21人,占代表总数17.8%;工农代表41人,占代表总数34.7%。
第五届 选举于1993年7月7日至8月20日举行。选民登记人数22519人,确定候选人259人。选民参选率94.8%,选出区代表117人,其中,中共党员代表75人,占代表总数64.1%;妇女代表24人,占代表总数20.5%;少数民族代表13人,占代表总数11.1%;知识分子代表21人,占代表总数17.9%;工农代表50人,占代表总数42.7%。
第六届 选举于1997年8月20日至9月26日举行。选民登记人数21022人,确定候选人195人。选民参选率95.5%,选出区代表123人,其中,中共党员68人,占代表总数55.3%;妇女代表32人,占代表总数26%;少数民族代表14人,占代表总数11.4%;工农代表53人,占代表总数43.1%。
第七届 选举于2002年9月1日至10月16日举行。选民登记人数23246人,确定候选人185人。选民参选率95.7%,选出区代表122人,其中,中共党员代表84人,占代表总数68.9%;妇女代表42人,占代表总数34.4%;少数民族代表13人,占代表总数10.7%;区级以上先进人物代表19人,占代表总数15.6%。
二、代表大会
(一)松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届一次会议 1981年12月23~2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5人,列席代表35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65件。会议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7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一届二次会议 1982年8月17~20日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142人,列席代表40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松岭区(局)财政收入、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1981年决算和198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首届一次人代会代表提案落实和提案解答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9件。
一届三次会议 1983年3月17~19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43人,缺席代表2人,列席代表56人。会议听取区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关于我区82年财政决算和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分别做出上述报告的相应决议。会议接受关于刘宪璋辞去区政府代理区长的请求、接受2名委员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会议选举出席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3名代表,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二)松岭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二届一次会议 1984年8月8~10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85人,列席代表28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关于松岭区(局)财政、企业各项基金、职工福利基金1983年决算和1984年预算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决议。会议收到关于财政管理、疏通街道、消除水源污染、改变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代表提案126件。会议选举产生松岭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二届二次会议 1985年8月26~2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85人,列席代表1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分别做出相应决议。会议收到关于教育教学、教师待遇、青年转为正式职工、房屋维修及蔬菜供应等内容的代表提案69件。会议接受并通过2名副区长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请求,接受法院院长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请求;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政府副区长1人和区法院院长1人。
二届三次会议 1986年10月6~7日召开。应参加大会的代表90人,其中,会前经上级批准、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代表5人,出席会议的代表71人,列席代表42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松岭区“七五”计划》,对报告和“七五”计划分别做出决议。会议收到关于科技、文教、卫生和民生等内容的代表提案39件。会议接受并通过1名副区长辞去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请求,1名人大副主任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请求;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区政府副区长1人。选举出席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
(三)松岭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三届一次会议 1987年8月12~1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07人,列席代表42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文化、医疗、物价、交通等方面内容的代表提案37件。会议选举产生松岭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2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三届二次会议 1988年8月19~2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0人,列席代表36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关于松岭区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区三届二次人代会筹备工作的报告和有关议程的说明》《关于区三届一次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环境保护、交通管理以及文教方面等内容的代表提案25件。会议接受赵志强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请求,同时,补选刘国成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三届三次会议 1989年4月4~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7人,列席代表51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松岭区三届二次人代会代表提案、批评、建议和意见解答处理情况的报告》《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关于养老金、社会治安、城镇建设等方面内容的提案30件。
(四)松岭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四届一次会议 1990年9月25~27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12人,列席会议代表56人。大会听取并审议《松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松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松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关于更替古源中小学校舍和关于加塔公路古源镇路段设桥涵问题议案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多种经营、教育卫生等内容的代表提案34件。会议选举产生松岭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3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四届二次会议 1991年4月11~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7人,列席会议代表5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对上述报告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城镇建设、文教、卫生等方面的代表提案17件。
四届三次会议 1992年4月8~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0人,列席会议代表59人。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房改、防火、工资等方面内容的代表提案30件。
四届四次会议 1992年11月2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3人,列席会议代表50人。会议听取《松岭区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出席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
四届五次会议 1993年3月29~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2人,列席会议代表66人。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做出和通过相应的决议。
(五)松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五届一次会议 1993年9月26~2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10人,列席会议代表65人。大会听取和审议《松岭区政府工作报告》《松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松岭区法院工作报告》《松岭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各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城镇建设、物价、教育等内容的代表提案43件。会议选举产生松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五届二次会议 1994年4月11~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9人,列席会议代表57人。会议听取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算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通讯、城建方面等内容的代表提案22件。
五届三次会议 1995年4月3~5日召开。这次会议实有代表113人,出席会议代表106人,列席会议代表6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和《松岭区政府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收到关于基本建设、卫生等内容的代表提案40件。会议选举出席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
五届四次会议 1996年4月3~5日召开。会议实有代表116人,出席103人,列席代表6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松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会议收到关于工资、群众日常生活方面的代表提案22件。会议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五届五次会议 1997年4月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0人,列席代表5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政府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收到关于环境保护、经济等方面的代表提案25件。会议选举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六)松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六届一次会议 1997年11月12~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0人,列席代表5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松岭区政府工作报告》《松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松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松岭区1997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1~12月份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企业管理、医疗费、文化生活、计划生育等内容的代表提案37件。选举产生松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会议选举出席黑龙江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
六届二次会议 1999年4月14~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8人,缺席15人,列席会议代表6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森林资源管理、民政、交通等方面的代表提案39件。选举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
六届三次会议 2000年4月6~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3人,列席会议代表58人。会议听取区政府、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教师补课收费、加强“网吧”管理、居民供电线路养护等方面的代表提案15件。
六届四次会议 2002年3月2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0人,列席代表6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并做出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河岸管理、加强熟食加工、个体诊所执照等方面的代表提案21件。会议选举出增补的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七)松岭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七届一次会议 2002年11月28~2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0人,列席代表7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松岭区政府工作报告》《松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松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松岭区2001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1~12月份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下岗职工安置、小扬气镇排水系统、社区治安、政府部门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代表提案30件。选举产生松岭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4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会议选举出席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
七届二次会议 2004年4月22~2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8人,列席代表8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并分别通过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委员2人。
七届三次会议 2005年4月7~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2人,列席代表7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松岭区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关于电费收缴、食品卫生、危房改造、工资待遇以及防火期内采集山产品、发展区域经济等方面的代表提案14件。会议选举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七届四次会议 2005年8月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7人,缺席代表7人,列席代表74人。会议选举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