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律师工作
第五节 律师工作
1981年,松岭区司法科法律顾问处为刑事案件担任辩护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7件,解答法律咨询20次,接待群众来访121人次。
1982年,法律顾问处开展刑事案件辩护、民事代理业务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处建设,组织兼职辩护人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1983年,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4次到各镇(场)进行法律宣传,全年开展街头法律咨询3次,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辩护27人次,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非诉讼代理2件,代写法律文书29件,解答法律咨询43人次。
1984年,律师事务所开始以刑事辩护型逐步向为经济建设服务转变。全年为16名刑事案件被告人担任辩护,到内蒙古、北安、呼中等地办案;为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案和非诉讼案代理4起,为自诉案件被害人代写法律文书22件,解答法律咨询79人次。
1985年,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18人次,代理经济纠纷和非诉讼事件5件,总标的额1.2万元,挽回10万元的经济损失。接待群众来访160人次。
1986年,律师事务所代理经济纠纷和非诉讼事件6件,总标的额1.4万元,代写法律文书120人次,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担任辩护19人次。
1987年,律师事务所担任区商业局法律顾问,解答商业法律咨询98件,起草各种合同20份。调解纠纷2件,参与解决历史遗留的合同纠纷2件,接受林副产品经销公司等6家企业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1988年,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户办理经济案件69起,调解18起,追回全部外欠款;代理经济案件和民事案件37起,挽回经济损失9万元。
1989年,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案件辩护5起,民事案件5起,非诉讼案件7起,代写法律文书11件,提供法律咨询78件。
1993年,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辩护案件1起,经济案件2起,民事案件3起,审结案件1起。受聘为东林木制品厂、矿产资源局、商业局、粮食局担当法律顾问,为聘任单位提供法律咨询32人次,修改法律文书50件,参与聘任单位与外单位的经济谈判5起。参与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16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5场次,接受教育群众420人。
1994年,律师事务所受聘为4家企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为聘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5人次,为聘任企业草拟、审查、修改合同15件,参与聘任企业与外单位经济谈判5次,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1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参加刑事辩护案件7起,民事案件7起,为企业清回欠款15万元。
1995年,律师事务所为刑事案件辩护10起,民事案件辩护8起,经济案件辩护4起,非诉讼代理案件38起,代写法律文书30件,解答法律咨询53人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3场次,接受法律宣传教育107人次;代理重大疑难案件4起,为聘任单位审查、起草合同20份;参与涉及法律事务的经济谈判10次。提出建议意见32条,被聘任单位采纳28条。为企业追回欠款13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29万元,为林业局结清120多万元木材欠款。
1996年,律师事务所受聘为4家企业担当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6起,担当刑事辩护2起,代理经济案件4起,收费1.2万元。律师事务所在办理经济纠纷案件时注意庭外调解,既宣传法律知识又化讼息讼。全年为林业局结清木材欠款150余万元。
1997年,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8起(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0起,代理经济诉讼案件3起;受聘为6家单位(个人)担当法律顾问,其中,企业2家,事业单位2个,公民个人2人。参加专项民事非诉讼代理45件,收费2万元。对个人欠缴松岭邮电局电话费进行非诉讼清理,办理此类业务45件,涉及财产标的20余万元,直接清回欠款10万元。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4场次,解答咨询50人次。
1998年,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6起,其中法律援助案件4起;代理民事案件诉讼9起,代理经济案件诉讼9起,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7件;解答法律咨询80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5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5家,义务法律咨询服务37次。
1999年,律师事务所受松岭电信局的委托对欠费现象进行清理,按照先清后讼的原则,最后再选择一些欠费大户和缴费态度差的用户,以诉讼解决,完成预定清缴欠费额。开展代写委托执法工作,解决某些执法部门执法难题。
2000年,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案件10起,担当刑事案件辩护8起,代理经济案件7起,法律援助10件,为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索回欠款10万元,避免经济损失20万元。受聘为6家企业担当法律顾问。
2001年,律师事务所代理经济案件21起,担当刑事案件辩护10起,法律援助5件,受聘担当法律顾问6家。
2002年,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45起,其中,刑事案件辩护5起,民事案件20起,非诉讼案件20起;义务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提出司法建议2条。为企业审查把关合同5件,受聘担当法律顾问6家,为聘用单位避免经济损失494万元。
2003年,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案件4起,刑事案件2起。提出司法建议2条,审查起草经济合同11份,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880万元。义务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2004年,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刑事案件辩护6起,受聘担当法律顾问6家。提出司法建议3条,审查起草经济合同10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40万元。开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
2005年,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刑事案件辩护6起,受聘担当法律顾问4家。提出司法建议13条,审查、起草经济合同10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