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图书 一、发行 1971年8月,松岭区新华书店建成开业,面积260平方米,有办公室、营业室各100平方米,木板房仓库60平方米。由区政治部宣传组领导,设经理1人,工作人员6人,负责全区的图书发行工作。主要发行国家正式出版的17类图书和中小学课本。
1976年,新华书店归文教科管理。
1977~1983年,书店建立互帮互学、业务竞赛等经营方式,开展订阅到户、服务到家、送书到位等多种经营理念服务活动,图书销售量增加。
1984年,新华书店开展优质服务、礼貌服务、到用户和读者中征求意见等活动,扩大销售量,图书种类增加到22类。图书发行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多次被评为地区、区先进单位。
1987年,全年售书150625册,销售额20439.57元,实现利润6536.54元。
1989年,新华书店图书发行业务受省图书音像发行集团和大兴安岭地区新华书店双重领导,图书进、发货业务与黑龙江省书店直接往来。
1990年7月,松岭区新华书店被评为书店系统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为新华书店颁发锦旗。
1991年,图书销售市场放开,新华书店图书发行数量相对减少。全年销售图书102567册,销售额482066元。
至1993年,新华书店连续被评为省书店系统、省新闻出版局和地区“全省优质服务”、图书发行、“双文明竞赛”等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期间建立古源、壮志图书经销店和流动售书车,年流动售书118人次,年均售书4337册。
1995年,新华书店被评为省级文明书店。
199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先进单位。
2001年4月,由于房屋动迁,新华书店临时搬到区文化宫营业。11月18日,回迁原址。新址办公室、营业室面积150平方米,库房面积90平方米,编制增到9人,经销9大类2780余种图书。
2005年,主要负责区内图书发行、销售和中小学生教科书供应工作。销售54718册,销售额56205.72元。
二、借阅 1966年,松岭林业公司成立图书室,面积40平方米,木板房结构,购置200余册书籍,配备工作人员1人,开始图书借阅工作。基层大部分工段也相应建立起图书箱。
1970年,林业公司搬迁,原图书室交给加格达奇,停止借阅工作。
1974年,成立松岭区职工图书室,设在区中学的1个教室内,隶属区文化馆,藏书2300册。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图书借阅量减少。
1981年,图书室随文化馆迁到松岭大街南侧,图书借阅室面积40平方米,配备工作人员2人,全日开放。
1986年,图书室搬至区招待所的1个房间,由于藏书不足,借阅量日趋减少,图书室中断借阅工作。
1987年,图书室随文化科、文化馆搬至区劳动服务公司3楼,藏书类别单一,只有政治类书籍百余册。
1988年初,图书室再度随文化科、文化馆搬至新风街以北、爱民路以西处。区政府拨款2万元装修图书室,购进图书9024册,报刊677种。4月,成立松岭区图书馆,隶属文化科,设馆长1人,工作人员4人。5月,区政府拨专款9200元用于订购图书。5月13日,举行区委、区政府、林业局领导参加的开馆典礼。图书馆建立图书管理和借阅等规章制度,下半年有30多个单位、300余名读者来借阅图书,借阅图书约2700余册(次),综合阅览室平均每天接待读者27人。同年,图书馆晋升为县级图书馆,业务由省、地图书馆管理。区政府又拨款1.2万元购置图书。除馆内服务外,还到各乡、镇进行图书巡回借阅,每地每次200册,2个月归还更换。1988年下半年,巡回借阅2000册。
1989年末,图书馆划归区工程处管理,业务由文化局、地区图书馆指导,馆址迁至工程处。同年,区政府拨款1万元购买图书。
1999年,图书馆解散。各基层单位相继建立各自的图书室,但藏书量少,时办时停,随着文化站的解体都先后停办。
2005年,松岭区只有9处中小学的图书室开展借阅工作。
2005年各学校图书室情况表 表18-9
内容 | 新天小学 | 壮志小学 | 壮志中学 | 大扬气小学 | 古源小学 | 区一小 | 区二小 | 区一中 | 区二中 | 面积(平方米) | 20 | 63 | 58 | 160 | 48 | 56 | 60 | 120 | 56 | 藏书(册) | 1500 | 1350 | 4120 | 4500 | 4337 | 6000 | 6200 | 14000 | 5010 | 利用率(%) | 80 | 82 | 83 | 87 | 87 | 78 | 82 | 86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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