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1977年前,妇幼保健工作由各林场卫生所、区医院兼管。
1978年,成立区妇幼保健站,有1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1979年,妇幼保健站增编到6人,开始抓妇女保健工作,对育龄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强调在生产工作中,要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督促并协同企、事业单位保障女职工特殊保护及正常权益的实施。
1980年,开展对妇女进行系统调查统计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对孕产妇女进行系统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开展孕妇产前、产时、产后围产期保健。产前定期检查,产后进行视查,以防孕产妇意外事故发生。
1985年,预防保健中心设立妇女保健科,各镇、林场设妇保组织和保健员。此后,每年配合全区11个女职工卫生室,对女职工的妇女病进行普查医治,年均普查率98%以上。对于居住分散的非职工妇女,实行分片包干保健责任制,做到随时了解包干区域妇女病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医治;掌握新婚情况,发现怀孕妇女,随时建卡管理,进行孕期检查;宣传孕妇住院分娩、科学接生,做好产后访视指导;杜绝子痫和产褥感染。定期对个体接生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产前检查、矫正胎位,新法接生技术,预防流产、早产、难产,保障孕产妇和婴儿的安全。
1989年,全区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妇女病患者治疗治愈率85%以上。
1996年,松岭区人民医院在创建爱婴医院过程中,加强内涵建设,执行促进母乳喂养十项措施制度,设立母婴同室。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同年,建立婚前体检制度,宣传婚前体检知识,开展婚前体检工作。
1999年,全区卫生系统开展生殖保健工作,对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卡,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率43%,查出患病妇女860人,全部进行药物治疗。
2003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区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早孕建卡及产后访视。负责对区3个镇的已婚妇女进行生殖保健,发病率逐年下降。
至2003年,婚前体检2043对,婚检率85%以上,未出现医疗差错和事故。
2004~2005年,取消强制婚检制度,实行婚检自愿。
二、儿童保健
1979年,儿童保健工作,每年只投放一些预防性药品。
1982年,妇幼保健工作分开,妇保和儿保各负其责、分工协作。
1985年,儿保科负责儿童保健工作,开始进行有计划的对集居儿童和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同时,对保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定期体检,体检率100%。发现或检测保育人员乙肝阳性者全部调离,乙肝阴性者给予乙肝疫苗注射,预防患病。每年对幼儿园膳食进行调查,指导配膳工作。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和佝偻病、营养性贫血、龋齿等方面普查,综合分析发生疾患原因,实施有效地矫治和预防。
1989年,全区有学龄前儿童1939人,其中,散居1805人,集居134人。儿保科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散居儿童检查952人,体检率53%。集居儿童检查134人,体检率100%。检查发现佝偻病患病率25.6%,龋齿患病率27.84%,其他疾病患病率0.3%。0~3岁儿童进行定期检查的同时,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同年,对169名儿童进行生长发育评价,良好发育率83.61%。
2000年,对全区所辖幼儿园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对区0~7岁儿童(散居、集居)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和佝偻病防治工作。
2005年,坚持对儿童进行麻疹、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等流行性疾病的疫苗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