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
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
1965年,松岭林业公司所属的望峰、壮志、古源、环宇、绿水等各林场,均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是森工采运企业,又是一级基层政权组织,均称林场。地方政权,设松岭街道办事处。
1970年3月,松岭区松岭街道办事处由加格达奇迁址小扬气,并将绿水林场革命委员会部分职能划归松岭街道办事处。
1975年,除翠峰外,全区5个林场均改称人民公社。
1981年7月,松岭镇革命委员会改称小扬气镇人民政府。区所属各公社委员会也同时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6年,对各居民委进行整顿,每个居民委管辖200户。居委会干部的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增加到60元,每人每月补贴办公费5元。
1987年,松岭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专门立会讨论决定成立3镇3乡,即小扬气镇、大扬气镇、劲松镇、古源乡、新天乡、翠峰乡。8月,松岭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区政府成立3镇3乡的决定。全区有家庭7956户、人口35634人,居民委48个,居委会干部51人。
1990年1月1日,施行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松岭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印发《关于做好第三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01年3月19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松岭区撤销新天镇并入劲松镇,撤销大扬气镇并入古源镇,调整后松岭区下辖小扬气、古源、劲松3镇。
2002年,松岭区街道居委会重组,成立6个社区居委会,进行第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005年,松岭区基层政权建设有小扬气镇先锋和松鹤社区居委会、古源社区居委会,大扬气社区居委会,壮志社区居委会、新天社区居委会。社区负责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下设34个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