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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团管理

第四节 社团管理


  1989年,民政局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备案、年检、管理、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工作。
  1990年,成立消费者协会。
  1992年,社团工作全面展开,社会各团体陆续开始申请登记。年末,成立集邮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
  1993年,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1997年,民政局依照《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组织的意见》的通知,对松岭区社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2000年,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至2005年,全区有集邮协会、劳动者个体协会、消费者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交通安全协会5个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