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金管理
第三节 资金管理
一、流动资金
1986~1994年,铁路部门对流动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实行过多种办法,逐步完善。1988年7月1日,成立路局资金调度结算中心,相当于铁路局的内部银行。该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核算经济效益,代表路局财务处,对所属独立会计单位行使资金管理、调度、结算权,运用经济手段,采取灵活方式,集中沉淀闲散资金,搞好资金内部结算和融通,以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发展对资金日益增长的需要。
1992年,路局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完成19.8天,比1985年完成17.3天,延长2.5天,多占用资金3323万元。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延长的主要原因是蒸汽机车用煤的在途煤款(煤款已付,尚未收到煤的价值)过多。1994年在途机煤款1939万元,相当于27.7天的储备量。另外是储备物资价格上涨,也是造成占用资金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1992年比1985年机煤单价增长167.31元/吨,机车用柴油单价增长463.05元/吨,按30天储备量计算,需要多占用资金2328万元。自1993年下半年起,在决算报表上不再计算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1993~1995年,路局连续三年政策性亏损,1995年的资金形势变得更为严峻,年计划亏损21.2亿元(以前年度累计亏损15.1亿元),是路局历史上资金缺口最大的一年。针对全路、全局出现的经营亏损的事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寻找出路,不断地向工行、建行申诉路局面临的困难,取得银行的大力支持。到1995年末,全局向银行取得贷款35838万元(其中:路局财务处19000万元,分局14000万元)。同时,为补充巨额资金缺口,多次向铁道部书面反映路局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资金缺口详细说明,向部长全面汇报路局情况,得到了铁道部领导的谅解和支持。多次赴京申请部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到年末,取得部借款80880万元,保证了职工工资的发放以及运输生产的进行。总贷款额为116718万元。路局继续贯彻1994年以来铁道部规定的按顺位拨付资金的办法,即工资、运输生产必需煤、油、电,大修、更改资金、其他生产资金。每月工资的拨付始终坚持边远、先现场,后城市、后机关的发放顺序。在同样资金量情况下,先退离休,后职工、干部,使全局的工资发放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为有效地集中资金优势,控制资金运用,路局对大宗料实行集中付款,对部、局重点工程统筹安排资金,采取了重点拨付、指定项目拨付、资金多次拨付的办法,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动员各分局广开财源,挖掘潜力,改善资金环境。配合全局房改工作,加强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核算。积极筹建资金调度中心,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加速资金周转。
1996年,路局的资金紧张状况始终没有得到缓解,应取得的收入抵留资金无法补偿巨大的资金缺口。全局抵留资金中,工资的支付就占抵留资金的47.2%,地方电费所需资金占抵留资金的3.4%,机车柴油资金占抵留资金的15.1%,机客车厂修及大宗料结算资金占抵留资金的10.6%,工程所需资金不足,只能靠借、贷款解决,工程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年内,全局资金缺口17.5亿元。影响更新改造工程欠付款转入往来达27000万元,加重1997年资金的压力。虽然资金缺口如此巨大,但是财务处千方百计地筹措资金:向银行贷款;向铁道部借款;通过资金中心调剂内部资金;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拨款顺序进行拨款;积极清理内部往来;清理煤矿拖欠运杂费;加速资金周转速度;下达存货资产控制指标等一系列措施和手段,保证了全局运输生产、建设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路局成立分局级单位资金调度结算中心。截至年末,全局资金中心存款总额为114706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67731万元,铁道建行42012万元,其他银行4963万元。全局资金中心平均沉淀资金11.4亿。全局拆借资金累计46876万元,到期收回34808万元,到年末拆借资金余额12068万元。利息净收入2536万元。年末全局资金调度中心取得收入821万元,全部冲减财务费用。路局资金中心配合全局清欠工作,年内共清理资金6095万元。
1997年,路局连续5年亏损,到年末累计亏损额已达到610678万元,按照铁道部资金补偿方案,可取得铁道部补偿资金345755万元,全局资金缺口为264923万元。路局负债经营,资金紧缺,对资金的筹集十分紧迫、重要。一方面积极地向部汇报,反映资金的困难状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银行说明情况,尽最大努力取得贷款,以缓解资金不足。到年末,取得银行贷款136783万元,部拨资金11370万元。根据铁道部对路局的考核指标要求,路局下达对各分局的资金周转率和资本金利润率两个考核指标,加大对各分局日常管理的力度。全局开展对外投资和借款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清理对外投资1405万元,清理借款4843万元。1997年全局资金保有量增加,营运资金年末比年初增加52190万元。路局集中拨付必需的重点所需资金,资金供求矛盾有所缓解。全局资金中心调剂资金3亿元,解决不足7000万元,资金中心到12月末净收入完成3570万元,全部冲减财务费用。
1998年,路局资金缺口达23.6亿元,资金供求矛盾始终是全年的主要矛盾。年初局、分局各级都下达存货资产、债权资产控制指标,并落实到站段进行控制,加强日常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分局对所属各单位在资金的拨付上采取与劳资分处核实工资数额、工程资金核实进度,维修资金参照财务速报等有效办法,强化控制。加大清理债权债务的力度,采取月份催收账款与核对账项同时进行的措施。全年共清理债权债务货赔款1024万元;矿山煤款抵运费全年完成19088万元。解决局内各单位互相欠款问题,做好集中结算工作,全年共办理结算32191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状况。直接参与铁道部对外投资清理工作。清理投资项目335项69041万元,借款项目710项50200万元,对外担保5521万元。资金结算中心共调剂资金11000万元,及时地缓解当时资金的急需。全局资金中心实现净收益2702万元,较1997年净收益3106万元相对减少。按照国家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的要求,制定《资金中心银行结算内部牵制办法》《资金中心半月报、决算评比考核办法》《全局内部借款清理办法》等,强化牵制和监控制度,配备专职稽核人员加强稽核力量,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顺利完成与局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交接事宜,并积极帮助筹措资金,保证局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个人所需资金,使全局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按照“小组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全局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路局房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积极稳妥、稳中求进地展开。全年住房基金收入完成62007万元,比1997年减少1141万元,即减少1.8%;全年住房基金支出完成63368万元,比1997年多支出704万元,即增支1.1%。
1999年,在全局累计亏损71.7亿元、资金净缺口37.3亿元、煤矿欠款高达10亿元的严峻形势下,路局财务处一方面狠抓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另一方面积极筹借调剂资金,经过多渠道、多方位的共同努力,全年保证主要运输生产资金的基本需求,保证全局职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运输生产的顺利进行。为集中统一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哈尔滨铁路局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若干现定》,明确规定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承担本单位资金管理的领导责任,财务主管要当好领导的参谋,随时掌握本单位资金状况,严格按规定权限办理财务收支,进一步促进全局资金管理的规范化。为进一步明确路局、分局的资金管理责任,体现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制定《1999年运输企业资金拨付和有偿使用办法》,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更充分、合理的运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年运输生产急需。为及时收回外企业、外单位欠款,加速全局资金周转,制定《关于加强债权管理,全面清理应收预付款项的通知》,有效地配合全局开展的清理对外投资、担保、借款执法监察,促进了所属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清欠工作,提高全局的资金运用效率。加强有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行车安全、保部局重点项目,而后再考虑其他的资金拨付顺序和原则。在全局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积极筹措,保证全局下半年增发职工工资11800万元,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为清理煤矿欠缴运费,理顺煤炭采购、供应和结算关系,制定《哈尔滨铁路局煤炭采购管理和财务结算办法》。继续加大在建工程的清理力度,除采取理顺计划渠道和规范核算外,对不合理的在建工程实行一对一抵扣工程拨款的办法从严处理,以此促进在建工程的清理和工程计划的合理。客观、及时地向铁道部反映路局资金方面存在具体困难,取得铁道部、部财务司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按照铁道部〔1999〕86号文件精神和局长指示,对原资金中心机构做出相应调整并充实力量,重新命名为“哈尔滨铁道结算中心”,5月1日独立办理铁路单位银行业务。截至年末,路局结算中心已批准设立二级机构11个,全局结算中心系统从业人数已达210人,铁路单位开户数达到4600户。
2000年,路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克服全局累计亏损72.3亿元所形成的巨大资金缺口带来的重重困难,通过多渠道、多方位的共同努力,强化内部管理、广泛筹措资金,基本保证全局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和职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在资金管理上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注意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运输生产急需,严格贯彻资金拨付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坚持首先保工资,保部、局重点支出项目,然后再考虑其他的资金拨付顺序。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责任,根据是年各项支出计划测算、核定各单位运营资金拨付数额、月均拨款额,重新核定各分局资金缺口路局和分局各自负担额,严格控制计划外安排的各项支出,对这部分支出坚决不予拨款。加强路局与分局之间往来欠款的考核,重新核定各分局历年亏损额,并将这部分亏损作为各分局的资金缺口,确定缺口额的35%由分局负担、65%由路局负担。分局超过亏损额65%的欠款往来由路局减少对其拨款,低于部分路局对其增加拨款。
2001年,路局结算中心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硬件的日常维护工作,积极开发联网软件的应用功能,指导分中心开展联网结算业务。在分中心各结算网点设备调试顺利完成的基础上,转入系统调试阶段,协调、指导分中心各结算网点进行联网业务的测试,解决出现的一些问题。4月份实现全局范围内局中心同各分中心及结算网点联网结算,大大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稽核工作是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稽核人员每天都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核,审核票据几百张,并针对具体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内部牵制制度更合理有效。同时,在管内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稽核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单位的5个结算分中心,9个结算网点进行全面稽核检查,检查面达到88%,规范中心业务,强化管理意识。
2002年,路局由于亏损巨大,资金严重短缺。为保证运输生产正常进行,大量从银行贷款,每年支付利息5000万元,加重成本的负担。为确保完成年内全局经营目标,财务处抓住金融界竞争激烈的契机,主动多次与银行交涉,向银行介绍路局的经营形势和经济状况,得到银行方面的充分理解,提升贷款信誉等级,同时将贷款利率下调10%,仅此一项,就节约近500万元资金成本。为克服资金困难,进一步加强资金日常管理,把资金的动态监控和时点监控结合起来,建立“月份货币资金分布表”“资金分布对比表”“两项应收款情况统计表”等一系列报表和基础台账,随时做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在全局组织开展首次货币资金运用情况大检查,仅路局重点检查组就查出一些单位债权债务较大,无计划、超计划工程长期挂账挤占生产资金,库存超储等9个方面66个问题,金额达4300万元。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财务处下发“清理欠款的紧急通知”和“扩大集中结算料款范围”的电报,多次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集中结算,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分配资金,灵活调动资金,帮助所属单位清理和偿还债务16.7亿元。强化资金日常管理和加大资金计划调剂的力度,在困难的情况下,保证运输生产和各项工程的正常进行。全局存货周转天数,比上年同期压缩4.2天,应收款周转天数比上年同期压缩12.3天,营业周期比上年同期加速16.5天。同时,路局银行贷款比上年同期减少5000万元,铁道部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9亿元,节约资金成本5300万元。
2003年,路局启动资金预算管理,财务处设计货币资金流量简表、运营支出资金预算表、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表和调整预算资金预算表等报表。各单位通过提报各类预算报表,最大限度地量化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分析资金收支变化的动态,预测支出趋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预算,取得良好效果。同时,路局将全局资金集中管理,按运营、大修、更改、其他等资金款源制定收支预算。对运营资金按要素逐项编制预算,逐项拨付资金,逐项按月跟踪分析核算,使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是年,路局受营业收入减少和“非典”疫情影响,运营抵拨款比去年同期减少6亿多元,加上柴油价格上涨、提速工程等因素造成支出持续增加,全局当年资金缺口达十几亿元,运输生产资金周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由于启动资金的全面预算管理,经过科学预测、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克服各种困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全局累计为抗“非典”项目提供资金保证3700万元,为提速工程提供资金保证1.3亿元,偿还历年局内往来欠款4.9亿元。进一步发挥结算中心作用,全局结算中心实现净收益5224万元,超额完成计划49.26%。
2004年,路局积极探索权益性、债务性、专项性筹资渠道,努力降低筹资成本,争取条件优惠的贷款。在年初面临20亿元资金缺口的情况下,努力拓宽筹资渠道,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广泛接触,赢得中期贷款最优惠利率。开辟线上料结算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保证全局的资金需要,路局良好的筹资平台初步建立。
2005年,铁道部先后7次提出“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方面的要求,路局注重集中结算、集中支付,确保资金安全。成立资金安全检查组,全面检查各单位落实部、局关于“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自查、自检、自纠情况,全部资金,全部银行账户,全部投资、借款、担保,全部账外资金,检查全部账外资产,检查全部非正常使用资产。加强银行账户清理,共审查清理银行账户3038个。加大高风险资金清理力度。强化资金监控,规避资金风险。跟踪借款单位经营动态,采取集中结算方式收回逾期调剂款,指定银行存入售房款收回调剂资金(含逾期调剂款),采取跟踪借款单位银行资金动态,及时划扣资金收回逾期调剂款等多种措施收回逾期调剂资金。贯彻“大资金”理念,强化资金集中。直管站段后,重新界定路局集中支付、集中结算范围,规范结算流程。对大项物资、大项支出由路局集中办理,减少资金流转层次,归集零散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生产急需。规范结算业务,确保结算资金安全。
二、利润留成
1986年,路局核定福利基金基数,实行工资“万含”奖金进成本后,对分局及基层单位留利项下只保留福利基金。为体现大体平衡,小有差别、照顾边远的原则,对1987年各分局留利分三个档次核定。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铁路分局人均142元;加格达奇分局人均152元;其余单位人均142元。实行万换算吨公里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后,对会计账项进行相应调整。增加“44.1”工资基金及工资增长基金科目,原“86.3”职工奖励基金科目结合并到“44.2”基金科目核算,年内企业留利实际完成8632万元,企业留利留局实际完成8200万元,上缴422万元。
1987年,铁道部核定哈尔滨铁路局1987年留利基础为5144万元。部从路局留利中集中5%用于全路性科研、文教、卫生及救灾补助等。铁路局对分局规定,实现利润减去55%所得税、定额上缴利润、货车占用费后即为分局的留利,局从分局超额留利中集中5%。分局留利全部作为福利基金,与自提自用5.5%福利费合并使用。年内年度计划5585万元,实际完成4431万元,为计划的79.3%。
1988年,根据铁道部批准路局“七五”后三年的经济承包方案,经过详细研究和测算,最终以7种模式分别公布分局、工附业部门和局直属单位的承包模式与承包内容。对分局本着强化换算周转量和运输收入两个指标,在留利基数上适当优惠边远的原则,确定其承包模式,即“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对工附业部门本着放权让利的精神,为调动其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积极性,给其确定的承包基数留有余地。其承包方式为“定额上交,超额全留(分成),不足自补”。科研、设计部门实行定率上交,利润分成。局直属其他单位实行费用包干,结余留用。年内留干基数承包计划4444万元,调整计划5366万元,实际完成1716万元,上年度完成4431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32.0%。
1989年,路局实现利润38012万元,企业留利计划5739万元,实际完成10355万元;实际为计划180.4%。完成上缴建设资金计划,留利水平由全路末位上升到第六位。
1990年,路局实现利润11420万元,为计划12060万元的94.7%;上缴建设资金6295万元,为计划6149万元的102.3%,实现企业留利5052万元。
1991年,路局实现利润87895万元,比计划83008万元超额4882万元,增长5.9%。实现企业留利12011万元,比计划9461万元增加2996万元,增长14.4%,其中福利基金年度计划7096万元,实际完成7861万元,实际为计划110.8%。
1992年,路局实现利润5.89亿元,完成计划的103.2%。企业留利实得1.2亿元,比计划基数多得1465万元,即13.8%,其中福利基金年度计划7809万元,实际完成8249万元,完成为计划的105.63%。
1993年,路局利润总额完成19656万元,仅完成计划39689万元的49.5%。可供分配利润年度计划10932万元,实际完成-9361万元。
1994年,路局实现利润-131008万元,其中运输利润-127380万元,比计划-96953万元增亏30427万元。按规定四技业务利润可单项留利、小型车利润可单独分配,因此全年局余公积6729万元,全年为国家上缴营业税及附加14757万元,由于利润赤字,不上缴所得税。
1995年,路局实现利润-254018万元,其中运输利润(含小型货车)-237362万元,完成计划111.7%,工附业利润完成-14732万元,货车修理完成-154万元,投资收益419万元,其他利润完成-2189万元(其中福前线亏损262万元)。当年实现利润加上年末分配利润-151466万元,扣除单项留用利润(四技业务)272万元,盈余公积8311万元(其中小型货车利润形成公益金5021万元、客货服务基金形成一般盈余公积3290万元),加上应付利润13万元,期末分配利润为-414054万元。
1996年,路局利润总数实现-88714万元。其中,运输利润完成-74629万元,比年度运输盈亏计划增亏5.54万元,与部定增二节二计划增亏31279万元;工附业利润完成-9466万元;货车修理利润35万元;投资收益415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69万元,比上年度实现扭亏。到年末,全局累计亏损额达到-503022万元。
1997年,路局计划亏损78500万元,实际完成亏损80767万元,其中,运输亏损73203万元,投资收益364万元,调整上年损益128万元,工附业亏损8056万元。到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4542万元,四技业务获得单项留用利润152万元,按部政策实现减亏目标,提取盈余公积15984万元。全局未分配利润达到-610678万元。
1998年,路局运输盈亏目标调整计划-62620万元,实际完成-62503万元,减亏117万元。工附业盈亏目标-4834万元,实际完成-4828万元,减亏6万元。完成全年盈亏目标。利润总额原计划-14094万元,调整计划-67454万元,上年同期完成-80767万元,本期完成-67331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上年同期完成-513775万元,本期完成-610678万元。单项留有利润上年同期完成152万元,本期完成3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上年同期完成15984万元。未分配利润上年同期完成-610678万元,本期完成-678094万元。
1999年,路局全年运输盈亏目标铁道部在资产经营责任书中确定为138489万元,下半年全路运输企业要实现“三年扭亏”提前一年完成的目标,铁道部下达给路局的任务是减亏500万元,盈亏目标调整为-37989万元。年终由于全路出现运输进款超分配的问题,要求路局再减亏1000万元,最后调整的运输盈亏目标是-36989万元,工附业盈亏目标-2417万元,总体盈亏目标为-3940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运输企业亏损36888万元,较资产经营责任书确定的盈亏目标减少1601万元,较铁道部调整后的盈亏目标减亏101万元。工附业完成亏损1376万元,较盈亏目标减亏1041万元。
2000~2003年,全局运输盈亏累计完成-277789万元。2004年,运输盈亏完成-57100万元,较部定目标-61083万元减亏3983万元,其中折旧未达到部定控制数形成减亏3543万元,剔除折旧因素后,全年实际减亏44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1285万元,利润总额-61218万元,净利润-61235万元。
2005年,路局建立成本预算控制网络体系,实现成本费用预算“口径一致,标准统一”。抓成本控制重点,全年实现成本节支12600万元;抓机车、货车运用潜力,较上年同期两项共节约支出25431万元;抓挖资源配置潜力,仅对闲置房屋实行封存就减少能耗及其他维修费用支出500万元,抓各项收费管理,堵塞收费漏洞增收500万元,按规定收取占用费及补偿费节支600万元;抓大修工程管理,对原分局遗留的471项大修问题核减259项,核减金额总计2455万元。年内,主营业务利润-84115万元,营业利润-334124万元,利润总额-460147万元,净利润-460274万元,运输盈亏考核目标调整为-452568万元,年末实际完成-452468万元,较考核调整目标减亏100万元。
三、固定资金
1986年,路局固定资金结余337177万元,1986~1987年两年增加1135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增加59653万元;更新改造增加22182万元;基他基金增加14489万元;无偿拨入1232万元;盘盈进账7630万元;大修增值和收进旧轨料8412万元。两年减少51512万元,其中无偿拨出461万元;盘亏销账945万元;报废清理7335万元;有偿转让490万元;大修减值和使用旧轨料608万元;提取基本折旧41170万元;其他减少503万元。1987年固定资金结余399263万元。
1988年,路局在决算报表的固定资产表上使用固定资产原价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不再使用固定资金(固定资产净值)。年初,固定资产原价613100万元。
1992年,根据铁道部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8月,路局在财务处设置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任务是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对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及哈尔滨铁路局国有资产评估的申报立项和评估结果审核统一进行组织,并对铁路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在全局开展国有资产产权年度登记工作,完成对722户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的审查、审定。全路第一家上报铁道部,并且一次审查合格。
1993年,国务院决定“八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经铁道部办公会议确定,铁路参加全国清产核资扩大试点的单位有7家,路局是其中一家。从4月初开始,经历5个阶段,历时10个月,取得显著成效。全局新建和整理57860张固定资产卡片,并把原有卡片的内容全部补齐。对全局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投、呆(坏)账损失,按规定权限及时审批列账处理。共处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分别为80284万元和4330万元;呆(坏)账损失150万元。为资金核定准备条件,准确掌握资产数据,全局资产占用总额达到1192499万元,比清查前增加75838万元;固定资产将值达775437万元,比清理前增加75955万元;流动资产比清查减少198万元,达到341816万元;长期投资比清查前增加100万元,达到16502万元。搞清负债情况,全局负债总额比清查前减少2万元,为324849万元。核实所有者权益数额,全局增加权益75840万元,达867650万元。固定资产将值增加10.86%,主要是房屋资产增加1571741平方米,价值40419万元。通过历时10个月的清产核资,达到国务院提出的摸清家底,暴露解决管理混乱问题,理顺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三项要求,为推动我局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打下基础。
1994年,按国家和部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变动实行报批手续,严格对呆账、财产转移、变动等审查;组织对资产出租、租赁、转让时的资产评估;组织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毁损、报废和呆坏账的审批工作。对局管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996户进行年度检查登记;对新开办企业25户,进行开办登记;对变动企业法人,变更注册资金3户,办理变更登记。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当中,与有关部门相配合,在对卧里屯化工厂、牡丹江分局机煤经销公司、哈尔滨氧气厂鹤岗铁路工程机械配件经销处等单位股份制改造工作中,组织对上述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对产权关系进行界定,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并进一步按照《公司法》及一系列配套法律探索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出现境外投资企业。对境外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和局管内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以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年内,固定资产增加159543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增加266491万元,专项拨款增加32187万元,专用基金项目增加213808万元,无偿拨入48575万元,盘盈进账28131万元,大修增值和收进旧轨料39887万元,重估增值870593万元,其他单位投资2247万元,其他增加93513万元。
1995年7月,路局在1993、1994年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铁道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的布置,成立局土地地价领导小组及土地估价工作办公室,转发《铁路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土地估价实施办法》。8月22日,召开全局土地估价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土地估价政策、步骤、方法,明确土地估价的范围。各分局成立土地估价领导组和办公室,完成土地估价工作。8月28日,路局以哈铁财电679号电报,要求各单位按部文规定提报所需土地资料:绘制企业、单位所占用使用土地平面图;按宗地标明使用单位地理位置、面积、用途、土地权属证书,限期9月5日前报所属地分局房地分处(土地处),以确保土地估价工作按期完成。10月初,全局土地估价申报表、土地估价工作报告及时报铁道部。全局土地估价结果:估价土地面积合计为874.9万平方米;估价后的土地价值为119848万元。根据部的布置,将估价价值按修正比例50%进行修正,修正后全局土地价值为59924万元,其中:商业用地111.3万平方米,价值18049万元;工业(含仓储)用地356.3万平方米,价值15659万元;其他用地407.3万平方米,价值26216万元。11月份,按国家和部清核办部署,清产核资企业报送清产核资工作衔接报表。年内第1季度运输、施工、多经决算数据为依据进行汇总,并将土地估价结果汇报表内。路局按上级规定的时间,按期完成衔接报表的报送任务。年初,通过对路局运输、施工、多经等的决算资料进行分析汇总,完成1994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的编制上报。根据铁道部的布置,对路局管内运输、施工、多经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近1000户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审核、汇总。按期将软盘、报表、检查登记表报铁道部国资办,办理确认签章手续,并将确认报表及时发给各单位,圆满地完成任务。年内,针对某些分局在清产核资价值重估中,将部分蒸汽机车进行重估。由于蒸汽机车相继报废和被淘汰,对路局产生不利影响,财务处积极向部清核办报告,要求核减这部分资本金,得到了部领导的理解,并经部批准,将蒸汽机车重估部分进行核减,调整完毕,确保清产核资价值重估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对哈尔滨站经济开发总公司所开办的26家企业等,进行开办登记,并对各家新开办企业的开办文件、企业章程、开办资金进行验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办)。对哈尔滨铁道旅行社进行变动登记,增加注册资金。组织货运处、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铁路分局深入到哈尔滨东站货场,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完成对哈尔滨东站货场为组建省水泥集团的立项、评估,并上报省国资局确认。组织有关人员对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卧里屯站多经腈纶短纤加工机械进行设备评估。
1996年,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铁道部财务司的要求,在全局建立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和国有资产企业年度检查登记制度。按照铁道部的规定,对全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进行申报。经铁道部审查后确定,路局1996年度期初考核基数为1297523万元,保值增值率为97.46%。为推动路局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订《哈尔滨铁路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实施办法》,使产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有可操作性。在1995年完成全局土地估价、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年内,根据铁道部《关于批复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土地估价结果的通知》精神,对各分局的土地估价批准入账金额进行核实,并于一季度末进行账务处理,完成全局土地估价入账。
1997年,路局开展企业产权占有、年度检查登记工作。共有930户独立法人单位进行年检登记,其中730户有实收资本,200户没有实收资本,有实收资本的企业中仅有394户企业注册资本到位。路局对有实收资本的企业核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证(这是国家对企业的资信证明),对没有实收资本的企业进行年检,缓发证书,在此基础上填报表,逐级上报。依据年度决算及汇总数据编制出局运输、施工、多经、外经、事业及基建六套国有资产年度报表,并将编制说明及基础数据软盘上报铁道部。另外,在哈、三地区,路局按规定办理9户新设企业登记,5户注销登记,3户变动登记。以文件形式下达局属企业单位的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并要求各单位按规定提出1997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申请表,并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列为全年局属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铁路经营考核机制。年内,部定路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95.3%,实际完成95.19%。
1998年,路局规范局内国有资产年度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制定《哈尔滨铁路局企业国有资产年度报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局内法人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制定《哈尔滨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对新办、占有、变动、注销年度检查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程序及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对多经、运输、施工、行政事业及基本建设五大类别的国有资产年度报表进行审定核实、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有质量地上报铁道部。按照铁道部一体化考核的要求,汇总得出全局1997年末国有资产总量为1568202万元,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为1546437万元。年初,路局受理全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对全局890户企业进行产权登记的年检的初审和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工作,通过与铁道部协商,对91户企业进行补办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证,对668户企业进行年检,对135户进行备案管理(因无实收资本,铁道部不予年检)。通过年检了解到,全局仅有370户企业资本金到位,资本金到位率仅为49%,有37户企业国有资产权益为零,有74户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数,1998年年检登记的累计资本金为1656547万元,累计国有资产总量为1533934万元,累计负债963001万元,资产总计为2598474万元。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避免流失,参与齐齐哈尔富裕建材厂申请破产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对铁道旅行社等股份制改造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局拟办的自备车有限公司的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局拟办的自备车有限公司的评估工作,参与松嫩油脂有限公司的产权转让工作的研究以及对新开办企业进行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收回锦江大酒店产权,由于锦江酒店潮福源酒楼及浩思吧城与原锦江大酒店签有长期租赁合约,为了拥有锦江的全部产权,路局决定收回锦江酒店潮福源酒楼及浩思吧城资产。由于对方单位报价太高,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便于收购的谈判工作,局对锦江酒店潮福源酒楼及浩思吧城资产进行估算,局财务处国资科与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成立联合估算小组,对潮福源酒楼资产依其提供资料划分为装饰工程、厨房设备、家具设备、电器音响设备及其他备品五类进行估算。在对方没有提供任何资料情况下,通过仔细分析其装饰成本及工艺水平,认真核实机电设备及灯光音响设备,经过市场调查,最后估算潮福源资产约为290万元;浩思吧城约为194万元。(对方申报投资总额分别为840万元和600多万元)。评估组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避免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000年,按财政部、铁道部要求,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办理全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9月在齐齐哈尔对参加产权登记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全局产权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同时,清理路局的一些夹缝企业,理顺了产权关系,进一步了解路局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和投资渠道现状,为多经企业的“三分”打下基础。全局符合申报办理产权登记证的企业有663户。
2001年,参与路局有关企业改制的研讨,组织关于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不良资产处置及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等有关材料。按文件要求,路局对哈监理公司、哈工程总公司所报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核。组织办理哈工业总公司哈铁通信信号厂资产评估工作。完成效绩评价工作,铁道部办法已确定,测评软件基本通过,并决定对各局进行实际评价。产权界定与资本金管理,依据多经“三分”工作的要求,路局对哈、牡、齐、海分局的部分单位中多经企业资本金不到位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补充实收资本要求,解答基层单位在多经“三分”中的产权纠纷问题,对部分单位产权关系不明确的,进行划分和界定。同时,对牡丹江分局密山铁中等学校向地方政府无偿移交固定资产一事向铁道部进行请示,以便核减路局的国有资本。
2002年,路局强化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充实人员。国资办依据上年度财务决算,对路局管辖的5个分局、8个局直属企业上年资产经营责任制“三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同时依据年度运输盈亏计划、工附业利润计划及多经、外经利润计划,计算、下达是年新的“三率”指标。按铁道部要求,参与铁路局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小组的具体工作,按时上报上年哈尔滨铁路局效绩评价基础数据,参加铁道部对铁路局、客运公司效绩评价方法、方案的修订工作。加强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不良资产处置及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等项工作的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有关资产评估改革的相关文件,完成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程总承包公司、哈尔滨铁路通信信号厂的资产评估工作。依据多经“三分”工作的要求,对各分局的部分多经企业资本金不到位情况进行了调整,用盈余公积金转赠资本金,补充实收资本;对部分单位改制中产权关系不明确的问题进行划分和界定。下发《关于局内运输企业对非运输企业“债改投”问题的意见》,规范内部债权改投资工作。是年的产权登记工作,由于点多、面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基层财务人员的努力下,从1~4月历时3个月,圆满地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铁道部和财政部产权登记机关的检查。这次产权登记共办理701户,其中:资产占有84户;变动306户,注销39户,年检272户。注册会计师审计643户。审核、修改各类报表2627份,微机录入数据1094份,整理各类资料6118份。
2003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共受理780户,注册会计师审计520户。审核、修改各类报表、资料78629份,微机录入数据12896份,整理各类资料17258份。解决遗留问题单位和老大难问题150余个,企业注销登记95个,变动登记203个,新办占有单位29个,年检单位453个,取缔假证单位4个。
2004年,路局制定《关于分离单位有关财务处理和清算的规定》,纳入路局相关改革配套文件。派专人参与文教卫生移交工作,注重移交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努力实现通过改革减少企业负担和减少成本支出的目的。根据路局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全年对哈、佳、齐分局管界进行调整,财务处以公平合理、利益不受侵犯为出发点,对分局财务收支预算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各分局的收支完整。生产力布局调整涉及跨分局移交资产总计为354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513万元。财务处对调整财务移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积极、稳妥地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各阶段移交工作。截至12月31日,完成移交的单位共计221个,移交总资产70145.27万元,净资产60171.73万元,人员23851人。其中:中小学126所,资产23487.05万元,净资产21896.71万元,人员14818人;职业学校2所,资产6415.03万元,净资产6315.93万元,人员431人;医院70所,资产38960.06万元,净资产30732.33万元,人员7934人;幼儿园23所,资产1283.14万元,净资产1226.76万元,人员668人。实行资产有偿占用。第1次对各单位机械动力设备和小汽车占用进行全面调查,核定设备占用量,对超基数占用设备收取占用费1957万元;重点清理淘汰型机客车库存物资、配件,清理金额总计为4404万元。对实行委派的38个单位会计主管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评分,其中优秀12人,称职24人,基本称职2人;完成局工程监理公司、局工业总公司木材厂、昂昂溪水泥厂、澳美亚汽车出租公司改制的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局法人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2005年,路局在撤销分局和生产布局调整中,同步制定财务、资产移交办法和验收标准,及时办理手续,防止资产流失,优化调剂闲置资产。明确财务移交、资产划转等,相关派驻的各包保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分局所在地的资产及布局调整被撤并单位资产及时调剂解决,撤销分局中调拨给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值36038万元,净值23522万元(其中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1177万元,净值20万元)。为解决原分局所在地被撤销单位生产办公房屋设备闲置的调剂,路局于6月底完成对绥化铁路地区生产办公房屋调整封存;对其他地区的调剂按计划进行。路局根据闲置资产的实际情况,对确属运输企业不用而多经又急需的资产办理规定手续,划转给多经企业。进一步摸清生产力布局调整后资产闲置状况。在全局资产清查后,路局安排机动汽车专项清查工作,包括账内、账外情况;提出报废、调剂、封存、变卖等处置意见,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实施动态监管奠定基础;还开展对机务、车辆部门闲置资产设备的调查。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哈尔滨铁路局国有资本监管暂行办法》切实开展监管工作,主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受理监管报表时与各单位对话,一般问题随时解决,重大问题按监管程序报告并在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披露。加强重点资产监管,对长期投资担保、借款、小汽车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手续资料上报、审核、归档。规范资产处置,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益,防止资产流失,规范路局及所属单位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哈尔滨铁路局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处置权限、程序、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问题,纠正不规范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