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普遍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
1985年3月,司法部门开始了在基层乡镇组建法律服务站(司法办公室),到年底,全省各地已组建法律服务站884个,占应建法律服务站乡镇总数的85.5%。乡镇法律服务站主要开展法律咨询、协办公证、调解预防纠纷和法制宣传四项业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基层单位。
据统计,1985年全省各地法律服务站,共调解民间疑难纠纷和经济纠纷2,959件,协办公证80,404件,为3,232个“两户一体”担当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11,94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158件,非诉讼代理896件,法制宣传94,936次,受法制宣传教育的达600多万人次,出法制宣传栏9,406期。由于法律服务站给全省各市(地)、县、乡(镇)都带来了许多好处,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做出了决议,肯定了法律服务站的地位和作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推广了我省庆安县法律服务站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