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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决定放宽山区林区政策

  省委、省政府十月二十五日就进一步放宽山区、林区政策问题作出了五项新规定。
    一、已经划给乡村的荒地,要全部划给农民作自留山或兴办家庭林场、合作林场。仍有荒山荒地的地方,农民有要求,还可以再划一些。今年内要办理好划拨书和林权证。国营林场和森林经营所要全面推行家庭承包和兴办职工家庭林场。
    二、国营林场和森工企业要同附近农民发展各种形式的联营,吸引农民进山参加委托性生产,建立联合护林、营林责任区和联合经营林场。在联合区域内,允许农民发展放牧、放蜂、养鱼、养木耳、种参、开矿等多种经营生产。
    三、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抚育伐所生产的木材,在保证完成上调的统配材以外,其余木材由林业自主经营。所得收益和统配材加价款主要用于修路、营林。林业企业要靠山制材,大力增加就地加工比重,森林资源接近枯竭的林业局和国营林场,经批准可以大部分或全部免掉统配材,所生产的木材可以就地加工、自主销售。
    四、集体、部门和个人所有林采伐的木材,国营林场和森工企业的非统配材,以及农民与林业联营分成的木材,放开经营,实行议购议销。砍伐须依法经市县政府或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证,严禁乱砍滥伐。
    五、山区、林区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二十五度以上的在一、二年内退完,十五度以上的在三、五年内退完。不适宜耕种的低洼地,也要退耕还草,还苇,养鱼。退耕的耕地核免农业税、口粮不足的地方,国家可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