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国家造纸工业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1985年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为42.4万吨,占全国826万吨的5%,居全国第八位。
1985年,黑龙江省造纸工业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1985年,黑龙江省造纸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65亿元,完成计划的122%,比上年增长13%。其中,一轻造纸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9亿元,完成计划的123%,比上年增长10.6%,大大超过了全省一轻工业平均增长3.5%的增长速度。
经济效益又有大幅度提高。一轻工业计划内34个造纸企业当年实现利润8.361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大大超过了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同时也超过了全省一轻企业实现利润平均增长8.1%的增长速度;百元产值利润17.28元,在全国属上游水平。特别是盈利大户佳木斯造纸厂增利幅度较大。该厂一九八五年实现利润7,018万元,比上年增长893万元,其中降低消耗增加收益326万元,增产增收514万元。
机制纸及纸板产量增长速度快。1985年实际完成机制纸及纸板42.4万吨,完成计划的111.6%,比上年增长10%。这一年,黑龙江省纸及纸板产量在历史上第一次突破40万吨大关。
二、产品质量提高,新品种增加。1985年,造纸工业各企业普遍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在产品创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共有11种产品分别被评为国、部、省优产品。详见下表。
到1985年末,“三优”产品产量已占全部产品产量的37.5%,优质产品达到33%。
三、产品结构趋于合理,适应了市场需求变化。1985年黑龙江省造纸工业在改革中积极调整了产品结构,增产了适销对路产品。经过调整改造,造纸工业的产品结构基本上适应市场需要,产品档次与深度加工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按用途各类产品的比重大致可分为:(1)工业技术包装用纸占38.9%;(2)普遍文化用纸占33%;(3)各种包装用纸板占13%;(4)普通包装纸占2.3%;(5)生活用纸占2.3%;(6)加工纸占1.5%;(7)其他纸及纸板占9%。按产品价值及加工深度可大致分为:(1)吨纸(纸板)产值在3,000元以上的占4.4%;(2)吨纸(纸板)产值在2,000-3,000元的占4.8%;(3)吨纸(纸板)产值在1,000-2,000元的占75%;(4)吨纸(纸板)产值在1,000元以下的占15.8%。
四、企业素质普遍提高。到1985年底,全省造纸企业全部完成了“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在巩固、发展企业整顿成果的基础上,佳木斯造纸厂、佳木斯东风造纸厂、齐齐哈尔造纸厂、齐齐哈尔江岸造纸厂、牡丹江造纸厂、牡丹江钢纸总厂和莲江口造纸厂等七个厂先后被省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
全省大中型造纸企业和部分小型造纸企业先后推行了厂长负责制,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佳木斯造纸厂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联合授予的“1985年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
各厂还进一步完善了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承包责任制,进行了干部使用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推行了目标管理、价值工程、量本利分析和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