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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实行集资办电

  为加速我省电力建设,缓和日益加剧的缺电局面,1985年1月24日省政府以黑政发(1985)11号文件下达了黑龙江省筹集电力建设资金实施办法,决定实行集资办电。1985-1990年期间计划集资8-9亿元,办电80-9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