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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布局规划编制完成

  我省是全国省级国土整治规划的试点省份,省建委在组织全省各级城市规划部门参加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这一规划的编制,并于1986年1月通过省级论证。
    我省是资源型省份,城镇分布具有较强的资源指向性。根据这一特点及全省经济发展和今后资源开发趋势,全省城镇布局规划由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组成。纵向分五个层次:省城中心、区域性中心、地方性中心、县城中心和小范围中心。横向根据城镇与经济发展水平,划分为中西部、东部和北部三大城镇群。到2000年,设市城市由1984年的16个发展到30个,其中特大城市2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7个,小城市14个。建制镇由178个发展到四百个左右。全省总人口由1984年的3,295万发展到四千万左右。城镇人口可达二千万左右,城镇人口约占当时总人口的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