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实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
市政设施实行有偿使用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齐齐哈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的文件精神,于1984年11月决定,在全市收取排水设施使用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节约了用水,减少了污水排放量。实行排水收费后,有些企业为减少支出,降低成本而设法节约用水,以减少污水排放量。据统计,有17个企业上了节水项目,效果都很好。全市1985年共节约用水7,374万吨,价值四百多万元。
二是增加了排水事业经费,弥补了城建资金的不足。过去,排水事业经费完全靠国家支付,维修养护经费一直比较少,造成了排水设施长期少破,适应不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之后,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可以搞活了,为排水事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途径。齐齐哈尔市的排水事业经费每年需150万元,而财政只能拨给五、六十万元。实行有偿使用后,到1985年底,共收排水费205万元,因而解决了排水事业经费不足的问题。当年,为4座泵站新增加了5台设备,更新了16台设备,清挖和养护了142公里旧排水管道,治理了7个易涝区。同时,还用39万元新建了南马路下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