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普遍建立起有权威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全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省14个地区、市和74个县、区于1985年相继成立了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分站。这些监督机构受当地政府的委托,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履行法定的检验和监督的政府职能。一年来,全省先后共发现严重隐患建筑79项,并组织了有技术权威人士参加的技术鉴定活动,逐项进行加固、补强和技术处理。同时,对全省的在建工程,全面地实行了技术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成果的检查、监督和认证工作,确保建筑市场整顿的顺利进行。仅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鸡西等6个监督站的不完全统计,1985年共发现无证设计82件,无证施工30件,越级施工55件,冒名顶替10件,查出重大质量问题110件,拆除危险在建工程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