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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放开经营

  根据国务院精神,省政府决定全省取消生猪派购派养政策,放开经营。生猪收购价提高30-32%;鲜肉销价以哈尔滨市为例,每公斤由2.36元提高到3.30元,提价幅度为25.1%;并相应对城镇居民核定了每月的副食补贴。八个月的实践证明,这项牵动全局的改革,已达到“初战必胜”的要求,在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企业改善经营,价格基本稳定和国家扭亏四个方面,都有一定的成果。
    (一)生猪生产转降为升。1985年末全省生猪存栏达570万头,比上年年末增长17.3%,养猪专业户、专业村有新的发展。(二)市场经营活跃。多渠道经销迅速发展,在全省八百多个农贸市场中,集体、个体肉食摊床(店)近六千户,年经营生猪125万头左右,占市场卖肉量的59%,“三多一少”肉食流通体制业已形成。(三)零售肉价保持稳定。放开经营后国营鲜肉销价始终稳定在改革出台时水平以内,集市肉价围绕国营牌价上下浮动幅度不大,夏季还有所降低。(四)根据省食品公司算帐,购销肉价放开的4-12月,全省国营商业生猪经营减亏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