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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大城市蔬菜经营逐步放开

  我省对大城市蔬菜经营确定了“慎重从事,逐步放开”的原则。区别不同城市、不同品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蔬菜购销体制改革。生产上改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收购上改统购为合同定购;销售上改国营独家买卖为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并存;价格上改全部计划价格为计划价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对蔬菜产销,省内十大城市可分三种类型:一是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向菜农订购十个品种,订购量占商品量的70%左右;二是牡丹江、大庆、双鸭山、七台河市,小管大放,订购量占商品量的30-40%;三是鸡西、伊春、鹤岗、佳木斯市,基本是产销放开经营。
    1985年我省蔬菜产销改革,首先是调动了菜农生产积极性,十市种菜面积63万亩,在夏旱秋涝、灾多灾重之年,商品量仍有16亿斤,人均供菜230斤,多数城市夏秋菜做到自给。齐齐哈尔、牡丹江、双鸭山、鸡西、佳木斯五个市,还外调了秋白菜和土豆等近1亿斤。其次,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渠道多了,市场活了。城市农贸蔬菜市场发展到三百多处,其中国营、集体经营蔬菜10亿斤,占上市量的63%,发挥了主渠道作用。第三,蔬菜上市均衡,质量提高。菜农关心市场,净菜进城,装筐上市,可食率提高了20-30%。最后,菜农增加了收入。由于春夏菜价格高,据估算,菜农平均每人从销给国营商业部分就可多收入约50元,再加上自销部分就更多。
    在放开经营的头一年,缺乏准备,改革的配套工作没跟上,也有不少教训。一是有的市政策定得较晚,农民不托底,致使菜田面积比上年减少10万亩。二是合同订购量偏少,10个市订购三菜7.8亿斤,占市场供应量的37%左右,加上合同管理不善,国营商业难以把握住市场,再加上受灾,造成商品货源不足。三是价格上升,特别是春夏菜上升幅度过大,收购价比上年上升58.3%,零售价比上年上升55%,农贸市场价格更高,群众负担增加有意见。这说明:1、在城市郊区,生产不坚持“以菜为主”、为城市服务的方针,面积不种足种够不行;2、改革要稳扎稳打,步子过大过急不行;3、不坚持宏观控制和计划指导不行;4、国营商业不起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竞争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