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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系统开展“四清一建”

  从1985年6月份开始,全省供销系统普遍开展清商品、清资金、清帐目、清财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全系统组织了3,500个清查队,有12,800人参加清收工作。清查出有问题资金12,700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的有问题资金,共清收回14,500万元,占应清收资金53%。清查出有问题商品4,800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有问题商品,共处理5,400万元,占应处理有问题商品总额的48%。清查出各种经济问题和案件六千六百余件,金额2,300万元,结案四千五百二十余件,占68%;涉案人员5,970人,已处理4,100人。各市县供销社分别召开宽严大会处理犯罪分子,教育广大职工。各级供销部在“四清”的基础上,查原因,堵漏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四清一建”,不仅在经济上收到了显著成效,更重要的是在抵制腐朽思想,纠正不正之风,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力地打击了经济犯罪活动。在开展“四清一建”同时,继续开展企业整顿工作。到年末,全省1,663个独立核算供销企业已全部整顿完毕,其中,270个扭亏为盈,340个增加盈利15%以上,企业素质有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