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成立商业委员会
哈尔滨市针对城市流通管理体制层次多、机构重叠、政企职责不分及条块、部门分割等问题,于198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市商业委员会,撤销市财贸办公室,第一、第二商业局,工业品贸易总公司,食品、水产、服务总公司。这是城市改革中的大胆探索,也是我省商业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
哈尔滨市商业委员会,是市政府领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商业的行政部门。其职能有十二条,概括起来是:管理、协调、监督、规划和发展全市的社会商业,组织开展商品大流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商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组织交流市场信息;组织培训各类商业企业的专门人才;制定全市商业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促进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指导商业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市商委从既要经营全市商业,又暂时还要承担主管部门任务出发,根据机构设置与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实际情况,设置一室十五处。即:办公室、工业品处、副食品处、商办工业处、饮食服务处、社会商业处、网点基建处、计统物价处、财会处、审计处、储运处、经营管理处、基层工作处、人事劳资处、教育处、信息调研处,定编156名。相应设立商业党委、纪检委、工会、团委等机构,定编44名。
这样,经过改革,局级单位由7个变为1个;局级干部由32名减到9名。处级单位由53个减到25个;处级干部由139名减到50名。一般干部由344名减为141名。
哈尔滨市商业委员会的组建初步取得以下成效:一是在组织机构上减少了层次,实现了精兵简政;二是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为搞活企业提供了条件;三是在工作上由单独管理国营商业转为管理全市商业;四是思想和工作作风上有了新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