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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医学院将科研经费与成果挂钩

  佳木斯医学院1984年初,改革了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把部、厅下拨的定项课题经费分别拨给课题组,并明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还将一部分经费下放,由各部、系管理,签订合同,一年内必须交出成果,完不成任务减少下年度的经费拨款额。还把部分暂时不用的经费,以有偿贷款的方式给备课题组,为他们开创更多的科研课题提供方便。
    由于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把科研经费和成果挂钩,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各课题组在选择研究课题时,都认真地制定科研计划,由部、系组织课题论证会进行论证。然后,经过学术委员会进行可行性的分析,对确有把握、有价值的课题才给经费。省卫生厅拨给学院附属医院儿科营养性贫血课题组经费4,000元,不到一年出了成果。附属医院内科副教授张继福提出一项有临床应用价值的科研课题,贷款2万元,购买了一台“体外反搏仪”,课题组的人员主动对机器加强管理,登机操作的都是经过考试合格者,使机器保证了正常运行,仅两个月零28天就全部偿还了贷款,比合同规定提前三个月,一年多来,诊断治疗200余例疑难病患者,收益8万元。全院实施这一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年中已为国家完成28项科研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一改革,在省科技战略座谈会上,得到了专家们的肯定,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