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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批准沈哈两局区域联合经济承包方案

  哈尔滨、沈阳铁路局处于东北经济协作区,路网紧密相连,运输上彼此相依。哈尔滨货源充足 ,沈阳局卸大于装,空车有余。1987年,经铁道部批准,两局实行联合经济承包。
    承包原则是,坚持组织独立,联合承包;同担风险,共作贡献,互惠互利,共同受益;分别核 算,按局拨款,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经济承包任务。坚持在铁道部集中统一指挥下,完成路网车流 调整任务,做到出入关运输畅通。改进运输组织工作,减少区域分割造成运输能力上的浪费和内耗 ,充分利用现有的运输能力,坚持把国家利益、社会效益和全路整体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财经 纪律,自觉接受铁道部及审计、税务、物价、银行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两个局联合承包内容,以铁道部19 87年分别下达两局承包考核的运输任务和运输收入,作 为两局共同承包任务。一、包运输任务:货物发送量3.488亿吨;统配煤发送量7900万吨;换算周 转量2681.5亿吨公里;二、包运输收入58.4亿元。对铁道部下达的其它承包指标,分别由两局向部 承包。铁道部对两局共同承包任务,实行统一考核,超则共奖,欠则共罚。 (孙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