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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改革综述

  我省商业体制改革历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这五年多的时间里,主要搞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营责任制,调整社会商业结构和商品购销政策。第二阶段,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到1987年。主要是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积极进行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分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等经营机制改革。
    八年改革,给我省商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深刻变化。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调整社会商品结构,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迅猛发展,改变了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到1987年末,集体商业网点已由1978年的1065户发展到69745户,增长65倍;个体商业由2701户猛增到219568户,增长81倍。与此相适应,商品零售额比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1987年与1978年相比,国营商业(商业厅系统)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由30.1%下降到19.4%,集体商业由2.2%上升到30.6%,个体商业由0.03%上升到15.5%。通过改革,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流通格局初步形成。
    第二,调整商品购销政策,取消了沿用30多年的统购包销和统购派购政策,市场机制作用开始显示出来。先是减少计划分配商品的品种和范围,将工业品的统购包销改为统购、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销和联营。接着,对禽、蛋、牛、羊、猪、菜相继取消了派购和计划收购,实行议购议销或合同定购。计划品种由原来的125种减到13种。
    第三,改革商品流通体制,商品流通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1984年,把省属二级站和储运公司下放给所在市。在经营上逐步打破了原有批发层次、行业界限、城乡界限和所有制界限。同时,大力发展商工、商农、商工农、商商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涌现出一批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
    第四,改革经营体制,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从1984年开始对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的改革,同时实行了经理(厂长)负责制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1987年又推行了大中型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到1987年末,小型企业放开经营面占99%,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占74%。
    第五,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两权分离。哈尔滨、鸡西、双鸭山三个市相继成立了商委。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已由过去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开始转向间接管理,由过去以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指挥企业转向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八年商业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深度和广度上仍有很大差距。一是改革步伐不够快,进展不平衡。小型商业企业(小工厂、商店)租赁经营面还很小,大中型企业承包经营还有死角。二是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还刚刚起步,领导体制、分配体制、核算体制、用工制度等方面改革还亟待深化和完善。三是一些改革政策、措施不配套。如历史挂帐和有问题商品,由于没有妥善的处理办法,影响了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四是行政部门职能转变还不彻底,所有权和经营权还需要进一步分离。 (省商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