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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百货大楼改革分配制度

  该大楼自1983年开业以来,不断深化和完善以“三联计酬”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联计酬”,即联商品销售、联经济效益、联服务质量计予报酬。联销就是大楼对商场核定百元销售工资率;商场对班组、货摊对个人核定销售额、工资总额基数及利润率、资金周转指标,然后以标准工资额加全年奖金额与销售额的比值作为工资含量,称之为百元销售含量率。联效益就是大楼对商场按核定的利润和资金周转指标进行检查,未完成指标按同比例扣减销售额;商场对营业组及营业员按毛利率和库存定额计算。联服务质量就是大楼对商场把服务质量分解为五项,计100分,按月得分计罚工资。对二线人员的工资,按一线百元销售含量工资增减的平均差额上下浮动。
    1987年,该大楼又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对国家实行了利润递增包干,超额全留的承包责任制。企业对内部各商场实行“包死基数、保证上缴、超额分成、欠收自补”的办法,并对采购员、后勤、储运等各经营环节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分配办法,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全年商品销售完成9477万元,获利税835.6万元,职工年平均收入1375元,分别比1986年提高17.88%、25.45%和6%。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省商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