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事业稳步发展
专利管理 为保证专利法的顺利施行,我省制定的《黑龙江省专利代理收费标准》,《黑龙江省专利许可合同鉴证管理暂行办法》和《聘任兼职专利代理人暂行办法》等行政规定,1987年已正常贯彻执行。一年来,省专利管理处共鉴证专利(含申请)许可合同40件,代转专利使用费35万元,代交个人所得税3万多元,保证了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为国家增加了税收。
根据国家对专利代理人进行考核的要求,省专利管理处组织了对省内专兼职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工作,并经国家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的审批,全省有120人被批准为正式专利代理人,并授予证书。全省专利事务所根据规定聘任了80多名兼职专利代理人,这些同志不仅承担专利代理工作,而且在本单位积极进行专利法宣传,提供有关专利的咨询服务。省专利服务中心开展评选先进活动,表彰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兼职专利代理人。
专利服务 1987年省农场总局为适应全省农场系统专利工作发展的需要,经省专利管理处批准,成立了黑龙江省农垦专利事务所,至此全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已达20个。面向社会的13个,系统和单位内部的7个。
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积极为发明人、申请提供专利申请,专利咨询、许可证贸易等的服务,一年来共代理申请专利478件,为全省申请专利数(844件)的56.7%;各事务所共订阅中国专利局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共43份,可为公众提供中国专利文献的检索服务。
省专利服务中心文献部订有全套中国专利说明书和专利公报,可以检索中国专利文献;并有与中国专利局专利文献服务中心联网的计算机终端,可提供世界专利文献的检索服务。1987年共为用户检索中国专利文献305个题目;专利文献203个题,提供可申请专利、科研主题、开发新产品使用。
专利申请 1987年全省共申请专利844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71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649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4件;个人申请(非职务发明)600件,占71%,大专院校申请72件,科研院所申请47件,工厂企业申请93件,机关团体申请32件。专利申请数为1986年申请505件的167%。每10万人拥有专利申请量1986年1.53件,1987年2.55件;每万名科技人员拥有专利申请量1986年13.4件,1987年22.3件。1987年经中国专利局批准授权共222件。
中国专利局1987年共受理专利申请26077件,其中国内申请21663件,我省专利申请数量在各省市中列第十位。
专利实施 1987年专利实施获得较好经济与社会效益,据对137个专利实施项目的统计,共新增产值2.93亿元,利润6366万元。
哈尔滨电机厂的专利技术“轴流斜流式水轮转轮叶片控蚀装置”在三门峡水电站应用,每年可多发电24800万度,价值1400万元。省建筑设计院新技术研究所的专利技术“现场叠层生产予应力钢筋混凝土拱型屋面大板”,降低工程综合造价每平方米50元,已在50万平方米建筑上使用,共节约2500万元。省森工总局王树范发明的“液旋子组合式消烟除尘设备”,已获实用新型专利权,现在哈尔滨啤酒厂投入使用,运转正常。
专利技术不仅在省内应用取得效益,而且在国际发明展览会获奖,为国家和我省赢得荣誉。1987年9月我省25项专利技术参加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办的第36届尤里卡世界发明博览会,11项获奖,其中金牌7块,银牌3块,铜牌1块。 (王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