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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工作综述

  1987年全省共有省、地市气象台8个,国家基准气候站1个,国家基本气象站31个,农业气象试验站2个,林业气象试验站1个。省气象局直属单位有省气象台、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省气候资料室、省气象物资管理处、省气象干部学校、省人工降雨办公室、省气象学会秘书处、省气象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和行政管理处。全省气象干部职工总数为209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6人,工程师496人,助理工程师404人,技术员330人。
    1987年全省气象部门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省局对地市局、局直单位、机关处室、地市局对所属县站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经检查验收,8个地市局全部达到或超过甲类目标标准,局直单位和机关处室分别达到了一、二等。1987年全省大范围暴雨、低温、大风雪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基本准确,短期晴雨、降水予报准确率平均为71.9%,比1986年略有提高;地面测报错情率为2.2%;高空探测6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局规定的标准;气象服务经济效益约5.8亿元。
    1987年全省气象业务普遍应用微机,各气象部门共拥有各种型号微型计算机245台,计算机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天气预报、气象观测,气象通讯和资料处理等各项业务工作、科学研究。省局到国家局、省局到8个地市局远程中文微机通讯已经开通,实现了省内5部天气雷达组网拼图业务化和“713”雷达资料数字化处理。省气象台天气预报业务中心通讯枢纽建设已初具规模,通讯转报、天气图填写、实时资料储存、分析、图形图象实时显示等天气预报业务实现自动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已投入全省气象台站业务使用的PC-1500机地面编报、省——地微机自动转报、森林火险等级予报、农业气象产量预报和大——暴雨、台风天气预报系统等微机开发项目继续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效益。卫星云图数字化处理等9个开发试验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微机技术的普遍应用,促进我省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在“5·6”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的过程中,气象服务受到表彰。气象部门全力以赴,在扑火期间成功地报出6次关键性天气过程,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了90%以上,并及时收印发出2万余张火场卫星云图资料,为扑火救灾战略部署提供了可靠的气象情报。扑火期间,与空军机组、炮兵部队配合,组织了18架次飞机人工降雨作业,3次高炮人工降雨作业,为扑火救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各级扑火指挥部对扑火期间的气象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全省气象部门有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国家气象局和林业部嘉奖。
    10月17日,省政府正式颁发《黑龙江省气象台站观测环境保护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为确保气象测报的质量,准确反映我省气候资源状况,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气象台站的观测环境受国家法律保护。《规定》共十一条,对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要求、搬迁站址、破坏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行为处理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李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