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务院《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盗掘、盗窃和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我省也深受其害。省博物馆 连续发生珍贵文物被盗、丢失案件。省内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破坏事件也时有发生。
1987年5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的通告,省人民政府于7月9日召开了 全省贯彻国务院通告的电话会议,靖伯文副省长讲了话。省文管会印发通告9万份,文物法和省文 物条例1万册。佳木斯市政府召开了宣传贯彻通告的动员大会,提出了具体要求。佳木斯市、鸡西 市、宾县人大对本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古遗址进行了视察。克东县、孙吴县主管县长及公安局长、 文化局长联合检查了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泰来县人大与县政协联合检查了境内的文物保护单位 。双城县、巴彦县主管领导牵头,由文化、公安、城建等部门参加,深入基层边宣传、边检查、边 落实。鸡西市公安局、文化局对文管站库房进行了安全检查。省文管会组成文物安全检查组,对省 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的库房进行了安全检查。双城县文管所配合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文 物走私案件,缴获《华俄道胜银行》1899年发行的银元宝一件,重50两,经省文物鉴定小组鉴定为 三级文物。
经过全省各级人大、政协、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对国务院通告的贯彻实施, 解决了许多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各文博单位在 对藏品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了帐、卡,安装了报警设备,改善了保管条件,加强了安 全保卫工作。
(靳维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