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防治大骨节病成效显著
林口县是大骨节病重病区之一。据1981年统计,全县16个乡(镇)中15个乡(镇)81个村屯有不同程度的大骨节病分布。全县病区6-13岁儿童大骨节病临床患病率为18%,X线检出率为60%,干骺端改变检出率为34%。
为了控制大骨节病,林口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坚持防病治病和治穷致富一起抓”的基本方针,制定出以服硒为主的综合治疗措施,经过7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效果,他们的防治措施是:(一)重新整顿和组建了各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广泛推行口服亚硒酸钠防治办法。全县3-16岁应服硒儿童的服硒率达到99.1%。 (三)坚持改水防病。几年来,全县已有71.8%的病区改良了水质,吃上了自来水,并改善水源卫生条件。(四)扩大水田面积,改善病区群众的主食结构。1987年含硒量较高的水稻播种面积已由1981年的37220亩,扩大到60479亩,使病区群众食用大米在主食中的比重逐年增多。
经过7年的努力,到1987年,林口县大骨节病的临床发病率已下降到2.54%;X线检出率下降到21.6%;干骺端检出率为4.8%;已无干骺端改变(++)者。经有关专家组成的大骨节病防治效果考核小组考核认定,该县大骨节病已达到基本控制水平。这是继陕西省永寿县、黑龙江省虎林县后,我国第3个达到基本控制大骨节病的县。 (于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