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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抗灾自救

  1987年绥棱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龙卷风,特大暴雨和特大冰雹,全县成灾面积达65万亩,受灾害严重的有5个乡48个村3.6万户17万人,被列为全省重灾县之一。
    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制定出抗灾自救的具体措施。一是县、乡、村组成了三级抗灾自救领导小组,县里成立了救灾办公室,落实了县包乡、乡包村、乡干部包户责任制。二是对灾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稳定了灾民情绪。三是动员各部门支援灾区,拨放菜籽、化肥、救济粮,并组织群众捐献款、粮票、粮食,衣物。四是对受灾地块采取补救措施,抢收早熟作物,扶起倒伏庄稼,对绝产地块毁地种菜。五是组织灾区群众搞劳务输出,总收入达150. 85万元。六是及时拨放救灾物资,投放款物41.20万元,抢修毁坏的桥涵通讯线路,翻建倒塌房屋。七是给受灾农户以优惠政策,县林业、工商、税务、交通、农行、财政等部门,缓收、少收或免收各种款项。八是开展包村扶贫工作,全县48个委办局包36个贫困村,为重灾区和贫困村解决资金10.80万元。到年底有1526户脱贫,脱贫率达26%。九是创办经济实体扶贫,扶持贫困户310户,总收入17.50万元,有223户脱贫,脱贫率达72%。
    抗灾自救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农业生产夺得了历史上第二个丰收年,粮豆薯总产量达1.5亿公斤,上交商品粮0.55亿公斤,全县农业总收入1.06亿元,人均收入364元,大牲畜存栏比上年增长5.3%,乡镇企业产值实现4052万元,比上年增长48.5%。农业生产的新转机,为扶贫工作拓宽了渠道,全县4360贫困户经过扶持,2342户脱贫,脱贫率达46%。(马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