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镇建成低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照顾和供养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北安市赵光镇政府就此进行了全面、周密的考察、测算,摸索制定出一套低层次、小范围的社会保障制度,把现行的“五保户”与救济、福利、优抚政策统管起来,形成了一个适合本地情况、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个镇的社会保障范围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社会救济等六个项目。按照有利生产、保障生活的原则,在保障范围内,坚持先尽义务、后享权利,先收后支、量力而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以集体经济为主、个人缴纳和国家补偿为辅,即从公益金中抽出20%(占资金总额的52.58%),投保人按承包土地缴纳保障费(占资金总额的47.42%),每年可提取保障资金25万元。到1987年底,全镇已有3130户,共17930人投保,分别占总户数、总人口的80%和95%。
目前,已经兑现和正在兑现的社会保障项目:镇级有894名老人享受了养老津贴,19名建国前党员享受了功劳津贴,4名地区以上劳模享受了荣誉津贴,6名现役军人得到了优待金,12名孤儿有了生活费,844名贫困人口享受了社会救济,敬老院42名老人的生活费有了保障,当年支付保障金11万元。全镇受保障人数占全镇农业人口的17%,保障金占农业收入的1.64%。
这个镇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受益面广——凡在本镇长期居住的村民均为保障对象;保障面宽——保障村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优越性,使农村扶贫工作跨上了新的层次。(乃 荣、振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