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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授予十六人省劳动模范称号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广大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五一”劳动节前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六十四名同志中,已具备省劳动模范条件的魏兴柱等十六名同志授予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魏兴柱 潘时景 于晓红 张文刚
    孙建生 全玉顺 张文学 唐文华
    滕洪举 周培文 高喜范 刘芝兰
    关凤石 薛士君 陈清南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