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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地域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总面积45.4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7%。耕地、林地、可垦荒地面积居全国第1位,水域居第5位。

    耕地:全省耕地1.32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左右,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9%。人均占有耕地3.8亩,是全国平均水平(1.3亩)的近3倍。耕地是黑龙江省的优势资源。其特点是:1.相对集中。全省近80%的耕地分布在西部的松嫩平原和东部的三江平原;2.土地肥沃。肥力较高的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约占70%左右,黑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一般在3~6%,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片黑土之一;3.地势平坦。绝大部分耕地为平地、低平地和漫岗地形,坡度在5°以下。
    林地:全省林地3.37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5%,其中有林地2.48亿亩,占林地面积的71%,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两大山区。森林覆盖率为3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2倍。
    牧草地:全省牧草地0.61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是我国十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小兴安岭和三江平原,尤以松嫩平原最为集中,约占60%左右。松嫩平原是我国三大草原之一。
    园地:全省园地1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主要为果园、桑园和药材园等。
    水域:全省水域0.28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其中包括水库和水利工程用地及苇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9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8%。
    交通用地:全省交通用地6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
    未利用土地:全省未利用土地0.97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其中可垦荒地0.21亿亩,占全国可垦荒地的18%左右。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和小兴安岭山区。 (陈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