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机关政治体制改革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88年3月28日召开了省委机关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宣布大会。
省委副书记周文华、王海彦,省委秘书长马国良、副秘书长陈文志出席了大会。王海彦同志代表省委就《省委机关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在大会上作了说明,并对如何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和意见。1.关于《方案》的形成过程。从去年5月到9月,省委组织12个单位,分15个专题调查组,对全省政治体制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在向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汇报后,省委常委又进行了讨论修改。我们省委机关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是经过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后提出的,是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和上下沟通形成的。既符合中央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又考虑了省委机关的实际情况,是有基础的,是可行的。2.关于《方案》中具体改革意见的依据。省委机关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是根据党的十三大关于政治改革近期目标制定的,主要是为了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第一,关于省委的八项职能;第二,关于省委设立三个议事小组;第三,关于省委的工作部门;第四;关于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委改为工委;第五,关于隶属于省委及其工作部门的事业单位;第六,关于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精减。3.关于实施改革方案的意义。按照《方案》中的改革意见,省委机关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初步得到解决。第一,基本做到了党政职能分开,第二,初步理顺了省委系统的内部关系;第三,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发挥省委机关的整体功能;第四,使省委工作部门的设置更加合理;第五,增强了省委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这次改革仍然带有过渡性质,不能使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改革的重点也不是撤减机构,而是明确省委的职能,明确和转变省委工作部门的职能。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还需要我们继续坚持改革的方向,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们的改革内容。4.关于《方案》实施的意见。第一,改革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对方案中的改革意见,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的改革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因难度较大,不能一步到位的,可分两步到位。第二,实施《方案》的工作量比较大,各部门都要从改革的大局出发,在近期内集中精力做好本部门的改革工作,使改革工作能够健康、平稳地进行。第三,《方案》中决定撤销的单位,在职能分解转移之前,要继续做好未完的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第四,省委机关全体同志,都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这场改革中去,稳定思想,坚守岗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贻误工作。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宏伟的事业,我们这个《方案》的提出和实施,是整个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步我们要坚定地迈好。省委希望机关全体同志,都要为方案的顺利实施献策献力,以便能较好地完成改革任务。使省委机关在全省更有凝聚力,更好地带领全省人民为振兴龙江而奋斗。 (陈广喜 刘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