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7日至11日在哈尔滨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程序》。
    会议听取了省卫生厅副万长刁文生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初步审议了这个条例(草案),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会后,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商业厅厅长阎景春作的《关于我省城市蔬菜产销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这个报告时,召开了联组会议,部分委员发了言,孙维本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副省长杜显忠代表省政府表示,一定要抓紧落实委员们提出的建议,下决心把我省的蔬菜生产抓出成效来。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领导搞好大中城市蔬菜产销工作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审议了省畜牧局局长赵云成作的《关于全省畜牧业工作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充任命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决定》。在审议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部分委员中,根据一些委员的意见,主任会议提出任命吴琳涛为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该议案在3月11日的全体会议上被通过。
    会议还通过了其它干部的任免事项。
    在会议结束时,王军副主任向委员通报了下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副主任王军、何首伦、王肇治、王玉生、嵇华、赵清景、杜殿武和委员共58人出席了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杜显忠、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地委人大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赵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