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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普法教育成效显著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的部署,1988年,全省普法工作以农村为重点,以依法治理为目标,各层次的普法工作都深入展开,取得了很大成效。截止1988年底,全省参加普法学习的己达1827万人,占普法对象总数的88.2%;结业1632万人,占普法对象总数的78.8%。其中,各级各类干部137.9万人已基本学完“十法一例”;企事业单位职工已结业695万人,占应普法对象的88.5%;农、牧、渔已结业695万人,占应普对象的67.9%.城镇居民结业207万人,占应普对象的87.9%;个体工商户结业28.8万人,占应普对象的91.9%按照国家教委的规定,大中小学全部开设了法制课或开展了法制教育。
    88年的普法工作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有力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普法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运用典型进行分类指导,使普法工作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保证;三是完善和加强了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的建设,实行层层包市、包县、包乡、包村,靠前指挥,面对面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四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发挥各自的优势,使普法教育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死角死面;五是采取多种形式,把法制教育寓于各种活动之中,使普法教育生动活泼,收到了入脑入心、潜移默化的效果。 (赵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