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友特大杀人案
1988年3月2日中午,在哈尔滨市革新街市场,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杀人案。驻哈空军某部政治处主任,一级飞行员李鹏礼在制止一掏窃分子行窃时,被当场杀害。
罪犯张洪友,时年25岁,住哈市南岗区文教二胡同六号,无职业。张犯1980至1986年间曾因掏窃被3次收审;因流氓被教养1年;因盗窃被逮捕,后检查院决定不起诉。1985年因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88年3月2日中午,张犯来到革新商店伺机行窃。在革新市场一个体配钥匙的摊床处,见李鹏礼和其弟李鹏明在修理提包,便凑上前去,站在二人中间,将手伸进李鹏明的提包内行窃。李鹏礼发现后质问张:“你干什么?”张见事情败露,便气急败坏地猛踹李鹏礼腹部一脚,从裤兜内掏出刃长十多厘米的大水果刀,朝李胸部猛刺一刀后逃跑。李因心脏被刺大失血死亡。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4日依法公开审理此案,认定张洪友犯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服判,不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1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了张洪友的死刑,于4月22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