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化管理取得经验
1988年,机动车辆保险在全省保险业务中已成为第一大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量大,技术性强,赔付率较高。加强此项业务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至关重要。黑龙江省保险公司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实行专业化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省保险系统实行专业化管理,首先是在齐齐哈尔市公司进行这项改革尝试的。1987年,齐齐哈尔市把本市区三个办事处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集中由市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科经营,形成“承保、防灾、理赔、修理”一条龙专业化管理。1988年,这个做法在全省市(地)公司普遍推广。他们设立专职机构,并根据业务特点,以需设岗,以岗定人,明确岗位责任,建立现场勘查、赔案调审等七项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实务规程和流转程序。这样,理顺了内部关系,建立起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使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齐齐哈尔市公司全面推开后收到了明显效果。1988年,全市承保机动车辆24 000台,收入保费967万元,处理赔案3 200件,赔款支出530万元,赔付率为55%,较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单险种实现利润216万元。全省机动车辆险赔付率为60%,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经济效益也显著提高。 (刘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