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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审计不断完善和发展 

  1.定期市计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年共审计5040个行政事业单位,比上年增加1070个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审计覆盖面已达80%,对省本级的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面覆盖。共查出违纪金额1941万元,上缴财政170万元,较好地控制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在扩大审计覆盖面的基础上又制订了定期审计考核办法,为定期审计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2.进一步推行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全省对407名厂长(经理)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无经济责任问题的299人,有一般经济责任问题的102人,有严重经济责任问题的6人,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和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肇东、富锦等市县探索了审计对象一元化、审计重点简约化、审计内容综合化、审计方式经常化、制度化的常规审计路子,把承包经营审计同经济责任审计紧紧结合在一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计又有新发展,全年共审计1 191个建设项目,审计自筹投资额73 818万元,查出有问题项目148个,有问题资金5 261万元。其中有3 167万元自筹基建资金来源不落实,1 655万元来源不当。经审计,归还原资金渠道2 300万元。
    4.世界银行贷款和联合围组织援助项目共审计1 667个单位,审计总金额244 690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68万元,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