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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不断发展和巩固 

  全省已有内部审计机构2 549个,比1987年增加2.5%,内审人员比1987年增加26.6%。全省内审机构共审计14 128个单位,比上年增加133.5%,查出违纪金额15 424万元,比上年增加169.3%。完成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项目315个,对1978名厂长(经理)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增收节支1 577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281万元,查出万元以上贪污案3件。经审计,受党政纪处分的126人,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的21人。同时,很多地市审计局建立了相应的审计体系指导机构,对内部审计工作实行了计划管理。
    社会审计工作日趋活跃。经省局批准,全年又组建了31个审计事务所,使我省社会审计组织达到84个。县级审计局管理的审计事务所已达57个,在全省初步形成了社会审计网络。各地审计事务所结合不同情况,普遍开展了审计业务活动。据统计,接受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757项,查出违纪金额4 983万元,接受其他委托事项5 646项,查证总金额110 590万元;提供咨询服务214项,培训各类人员2 239人。目前,全省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组成的审计体系已经形成,审计体系的总体功能逐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