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础工作加强
加快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步伐,1988年全省统计部门购置微型电子计算机80台,配备微机的县由年初占11.5%上升到年末的78.2%,国家、省和地市三级远程通讯联网已经开通,形成了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加强了统计教育工作,举办各类统计专业电函教育和岗位培训,有效地改善了统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全省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中,大专以上交化程度达32.4%,中专占27.7%。统计法制建设有所加强,省和七个市统计局已建立法规机构,分别任命了397名统计检查员,完成了《黑龙江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会同省政府法制局、省监察厅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解决了统计执法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项统计基础工作的不断加强,有效地保证了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基本统计调查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还认真组织完成了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儿童抽样调查等重要调查任务和数据处理任务,受到了国家的奖励或表扬。 (宣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