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清理整顿公司取得成效
1988年,按照中发(1988)8号、中办发(1988)11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整顿了各类公司和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和县以上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1986年下半年以来全省成立各类公司5 432户,其中党政机关办公司1 836户。截止年底,已对5161户公司按政策进行了清理,占总数的95%。其中:确定保留3821户,改变组织形式548户,撤销停办792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重要物资和商品实行专营的规定,对873户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截止年底,全省党政机关在职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已有1 128人办理了脱钩手续,占清理总数的97.8%;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已有1179人办理了脱钩手续,占清理总数的97.2%。在清理整顿中,全省共查处违章违法案件709起,已结案516起,占72.8%,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81起,已结案128起,占70%。共收缴罚没款1 020万元,并查获了一批重要物资。 (樊洪轩 刘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