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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迅速 

  为了适应家庭联产承包制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管好集体基金,促进资金融通,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我省自1986年开始进行兴办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到1988年底,全省采取乡办、乡村联办和村办三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已发展到5 012个,乡、村覆盖面已达到60%。纳入基金会的资金达7.07亿元,其中货币形式的资金9196万元。纳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金,包括原生产队的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基金、储备基金、联营基金和固定基金。为了把这项事业办好,做到管好用活,在扶持生产中发挥作用,全省确定了统一组织和指导措施,并经历了如下步骤:①清理财务。②处理账务。③折股到户。④组建基金会。基金会的建立,不仅扭转了集体资金管理混乱的局面,为解决集体资金长期被单位和个人占用的问题找到有效办法,促进了农村合作制的发展,而且在扶持生产、繁荣 农村经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88年,合作基金会为71万个农户、1664个乡村企业提供生产资金1.5亿元。由于实行有偿借贷,全年共获得利息收入830万元,其中有500万元的利息以股份分红的形式分到农民手里。 (赵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