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突破500元
1988年,我省遭受严重春涝灾害,入夏以后,局部地区又不同程度地遭遇旱、风、雹和洪水的侵袭,但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人均收入却首次突破500元大关,由上年的458.8元增加到511.4元,创造了历史的最高纪录。人均收入超过700元以上的县(市、区)由上年的9个单位增加到11个。它们是:逊克县1095.9元、哈尔滨市郊区974.9元、牡丹江市郊区941.4元、佳木斯市郊区842.2元、呼玛县803.1元、塔河县797.5元、海林县795.0元、东宁县793.9元、肇东市716.5元、萝北县708.9元、七台河市郊区703.4元,人均收入700元以上的农户由上年的358 665户增加到520 945户,增长45.2%,占农户总数的比例由上年的10.2%上升到14.6%。其中人均1000元以上的农户由130 333户增加到222 873户,比例由占3.7%上升到6.2%。 (赵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