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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生产转降为升 

  我省生猪生产1978年存栏876万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之后,连年下降,到1987年存栏仅剩438.5万头,下降50%。为了扭转生猪生产的下降局面,1988年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展生猪生产的通知》,提出了“立足省内,解决自给,逐步实现生猪生产稳定增长”的要求,施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在生产上,贯彻了农户分散饲养和专业化饲养相结合的方针,在积极动员千家万户养猪减少空槽户的同时,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的专业化生产,为他们提供配套服务措施。并大力发展母猪群,打好生猪生产的基础。在流通上,绝大多数市县取消了派养派购,采取了自愿互利的合同定购和放开经营的做法,调动了群众的养猪积极性,推动了生猪生产的发展,实现了转降为升。1988年末生猪存栏486.8万头,比上年增长11%;可繁母猪存栏52.8万头,增长36.4%;肉类总产量37万吨,增长1.9%。 (李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