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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饮食服务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 

  1988年初,各地饮食服务部门,根据省政府杜显忠副省长在“全省大中型饮食服务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上讲话要求,对改革方案和措施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小型企业普遍地调整了承包、租赁基数,修订和完善了合同内容,补充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强化了风险机制,加强了管理与调控,使小企业承包和租赁效果越来越好。哈、齐、牡、佳、肇东、尚志、密山、北安等市县,小企业改革日趋完善与配套,向改革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方面发展,取得了一套成功的新鲜经验。肇东等市县的小企业,扩大了职工集资、股金范围,人均股金达500元以上,由于实行按企业留利多少分红,亏本扣回的分红制度,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巴彦县集体理发业,还进行了拍卖退制的改革,由集体转为个体经营。
    全省48家大中型饮食服务企业,在全面推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从去年末开始陆续转为以“包死上缴利润基数,超收分成或超收留用”等为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分别同主管部门签订了为期一定三年不变的合同,增强了企业经营机制与竞争机制。哈市服务公司所属八家大中型企业,从加强企业竞争机制、风险机制、经营机制、调控机制等四个机制入手,完善和配套了企业内部改革。市公司经理、企业承包经理预交保证金28万多元,增加了风险感。哈市北苑饭店、齐市站前旅社、牡市牡丹江饭店等大型企业,在企业配套改革中,实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职工优化组合、企业干部聘任制之后,企业经营,优质服务都有明显改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市县公司的职能转变改革也有新进展,由单一行政管理型转为“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有条件的公司还开办了自营业务,增加收入,补充经费,减轻了企业负担。齐、牡、佳和杜蒙自治县等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调整了公司内部科室结构,增设行业管理职能,为推行全行业管理创造了条件。各地还针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难点”,开展了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总结了经验教训,采取了相应措施,保证了改革沿着健康正确的轨道发展。 (杨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