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扫盲工作概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并持续开展扫盲工作。从1949年到1978年共扫除文盲372万人;从1979年到1987年共扫除文盲110万人。使全省12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占城乡人口的比例,由解放初期的80%降为14.3%,基本完成了扫除文盲的任务,改变了农村地区文盲充斥的现象。1988年全省15周岁至40周岁的文盲年龄段中,还有70万人仍在文盲、半文盲状态,占同龄人口的10%左右。少数落后地区文盲、半文盲比例仍超过15%。近几年,少数地区的教育工作有停滞不前趋势,有的地区至今没有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原有文盲没有扫除,新文盲又陆续产生。1988年全省扫除文盲7万人,按国务院扫盲统计办法计算,全省15至40周岁的文盲比例已下降到9.4%,居全国中上游。 (孟昭庶)